天津市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0902A-370)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城,赛达大道与柳口路交汇处)。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9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0902A-370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50.0万元
最高限价:55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90 | 90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否 | 90 | 90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3包 | 否 | 100 | 100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4包 | 否 | 56 | 56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5包 | 否 | 214 | 214 | 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相应货物,单批送达时间自接到采购方指令后,于2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因本项目情况特殊,服务期为5年以上,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二、三、四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二类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作为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包: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提交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9月07日 到 2020年09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城,赛达大道与柳口路交汇处)。
方式:(1)***网***网页截图。(2)①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14****@****.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报名负责人张老师151****0063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回传至14****@****.com邮箱③添加微信151****0063并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10000元整/包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电汇要求: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购买包号,须是投标人对公账户(基本户)汇款。 支票填写要求: 本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人账号、密码 外地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注: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支票出现退票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户名: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账号:120066016018000012005 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9月28日9:00前以以上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转账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递交至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路****号
联系方式:139****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
联系方式:022-****3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6****948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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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ZJ6pYXQBChcRY0GGrGx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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