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北区2021年1-6月公园防疫消杀及清扫保洁项目(项目编号:HFZX-F-20-005)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FZX-F-2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区2021年1-6月公园防疫消杀及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1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为: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2020-12-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金钢公园
联系方式:董先生 022-2629 6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道****号(新:****大厦)10层1001室
联系方式:022-****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蔺老师
电 话:022-****8500
六、附件
项目需求书.pdf
原公告链接:
****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北区2021年1-6月公园防疫消杀及清扫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HFZX-F-20-005)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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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omQGdXYBzXGIkQ62vF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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