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采购公告—市级 >
|
天津市海河医院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SRIBS-ZBTJ-02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海河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海河医院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里****号****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IBS-ZBTJ-024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综合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741.98万元
最高限价:4741.9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到 2023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里****号****中心)
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发售方式。投标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详细开票信息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注:上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8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里****号****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询问澄清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需澄清答疑的问题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不予答复。 (3)针对询问或澄清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网(http://****.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范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针对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5)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书面原件提交; 联系部门:天津市海河医院 联系电话:022-****0093 通讯地址:天****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疑函接受方式:现场书面原件提交; 联系部门: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1888 通讯地址:天****里****号****中心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地址:天****路****号
联系方式:022-****0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里****号****中心
联系方式:15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瑞、万福轩
电 话:185****7614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7日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ul-jqIsBzztYQAUlhup0.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