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津医院 天津医院医用气体采购(要求安装液态医用氧贮罐及汽化器装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天津医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医院医用气体采购(要求安装液态医用氧贮罐及汽化器装置),此项目不允许投标方进行联合体投标。 1.预算单价构成:医用液态氧每吨单价不超过1200元,期限为三年。此项目不允许投标方进行联合体投标,最终付款金额以每月实际发生量为准,并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液态医用氧贮罐及汽化器装置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并定期对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检测。(要求供应商填报单价不得高于以上各单价范围) 2.要求供货商提供单价不能高于以上单价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全年不超过总价。 供货要求 1.要求供应商免费拆除现场设备,并为采购人安装液态医用氧贮罐及汽化器装置等设备,定期对其设备进行维修及检测。 2.因采购人单位性质决定(医院),所需产品供应不得发生中断,因此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保证持续供货承诺书。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外观整洁、标识清晰。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合理要求,双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所负的安全责任。 5.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产品供应中断,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 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资质: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医用氧-液态);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交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质证件的生产或认证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产品,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按照相关规定所需的资质证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3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天津医院诊疗对象的特殊性(骨科为主),用气量大,且对医用氧气的质量和供应可靠性要求极高。为保证医疗安全,必须要求氧气供应商拥有可靠的气源,医用氧气的稳定、快速、及时供应,以及先进的设备与技术服务。故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在华北地区拥有两个液源相互备份。有专业的维修团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有远程监控系统,能够时时监测现场液位和压力,并能提供主动送货的服务。医用氧设备能够实现自动增压和减压的功能。同时医用氧气属于药品范畴,要求供货商必须同时具有医用液氧的供货资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批件等),以保证气源供应的可靠性。综上所述,目前符合要求的只有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故申请医用氧气供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液化空气天津滨海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道****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25日至2020年08月3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朱凤学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电话:022-****054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道****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3740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其他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天津医院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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