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鄢陵县财政局 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 2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 时,****中心四 楼 竞拍会议室 依法 公开拍卖 废旧办公机具、办公设备一批;柳树一批;车辆一批 , 按照《拍卖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电子监控系统一套。
起拍价: 27570 元
起拍价: 16200 元
3、治疗机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1015 元
4、空调、电脑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6180 元
5、电脑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560 元
6、透视仪、理疗床、空调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922.3 元
7、治疗仪、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15467.5 元
8、B超机、饮水机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10431.1 元
9、监护仪、电脑、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一批。
起拍价: 19920 元
10、柳树一批。
起拍价: 32580 元
11、北汽昌河牌小型普通客车一台。
起拍价: 2794 元
12、罚没车辆一台。
起拍价: 63500 元
以上标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附件 。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2 年 9 月 28 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保证金交纳:
1 、保证金交纳:不收现金。
交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2 2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6 时(以保证金 实际 到账 时间 为准)
交纳方式:竞买人可通过公司或个人银行(网银)转账交纳
竞买保证金: 5000 元,不成交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转账户名:****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鄢陵支行,账号: 411025010190014701 ,转账时注明: “ 鄢物资产拍卖 ”)
2 、登记报名
报名统一登记时间: 202 2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前。
报名地点:****中心四 楼 竞拍会议室
报名方式:拍卖公司****中心提供的保证金交款清单,为竞买人统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发放竞买号牌。
3 、竞买登记携带资料:自然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以自己的身份竞买。
5 、竞买保证金结转与退还:成交竞买人(即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完成标的交接后,凭拍卖人提供的手续****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中心按原汇款路经退回至竞买人。
五、竞价规则及拍卖方式
1 、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的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最高价经拍卖师三声报价后以击槌的方式表示成交,拍卖师击槌后其它价格将不予接受。
2 、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举起手中号牌则表示应价,并按照拍卖师制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竞价)即不得撤回,只有当现场有更高出价时,原价格即自动丧失约束力。
3 、本次拍卖的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拍卖不成交。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全面履行其中约定的义务。
六、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的缴纳方式
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缴纳方式:成交后 3 日内,买受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相关款项交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账 号: 4110 0201 0130 0312 01
开户行:中原银行许昌劳动路支行
户 名:许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七、标的说明
1 、本次拍卖标的均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详见委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
2 、拍卖成交,买受人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 拍卖 佣金后,自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受领标的,费用自理。
八、竞买人应注意事项
1 、竞买人有义务对拍卖规则进行了解。
2 、拍卖展示的物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时间内亲自到现场查验拍卖物资的状况,包括该标的之瑕疵。本公司提供的关于标的状况的说明仅供参考,不对标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九、违约事项及违约责任
(一)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1 、买受人拒不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姓名与报名登记时不一致的;
2 、买受人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
3 、买受人拒绝接受拍卖标的物的。
(二) 买受人违约,同时承担以下责任:
1 、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信誉保证金 / 履约金不再退回;
2 、负责为买受人自己和竞买标的的委托人一并支付本次拍卖中竞买成交标的的拍卖佣金。
3 、因买受人违约导致对该标的再次拍卖的,买受人负责承担补足本次拍卖和再次拍卖的拍卖成交差额;
4 、买受人拒绝接受拍卖标的物,买受人还应支付拍卖人由此产生的相关保管费用。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拍卖会的《竞买合同》、《拍卖文件》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附件,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未尽事宜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十一、竞买人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 : ****中心( 鄢陵县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楼)
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 0374-***8818
报名咨询电话: 159****5511 0374-***6936
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31****55 7166446
许昌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 2 年 9 月 22 日
附件下载: 鄢陵县标的评估明细.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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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1/_UlgY4MBhCBSh69V-u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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