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 信财 磋商采购 -2023- 102
2 、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中心内镜储镜柜、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0 9 月 22 日
5 、评审日期: 2023 年 10 月 11 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 采购需求: ****中心****中心内镜储镜柜、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 ;
2.2 合同履行期限: 1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三、 成交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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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交货期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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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 启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郑州市 二七区福寿街 88 号 2 ****楼 |
419000.00 元 |
合同签订后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安装完成 |
五年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林莉 (业主评委)、 张蕾、刘明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 〕 002 号)执行,向 成交 人收取 成交 服务费。 成交 服务费 为 7123 元。
六、 成交 公告发布的媒介及 成交 公告期限
本次 成交 公告在《***网》《***平台(河南省 ·信阳市)》上发布, 成交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 成交 人发出 成交 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 成交 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 、各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 成交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心医院
地 址:信阳市四一路 1 号
联系人:敖锋
联系电话: 0376-***176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 200 ****大厦
联 系 人:许星移
电 话 : 0371-****2101 155****7586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星移
电话: 155****7586
4.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0376-***9188
评标报告.pdf
相关资料.pdf
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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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5/CllsHYsBzztYQAUlKS0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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