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单一来源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医疗废弃物委托处置
(二)采购内容:医疗废弃物委托处置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30.7549万元
二、项目申请原因及理由
我院的医疗废弃物委托由取得资质的机构进行集中处置,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依法取得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的机构,是目前距离禄丰市辖区路途最近、沿途各医疗机构转运路线最方便的一家机构,承担着禄丰市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分布情况比较熟悉,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各医疗机构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提供良好服务。为了保证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规范处置,保证服务质量连续性,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况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原供应商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楚雄州楚雄市彝海****花园****楼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该项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论证意见如下:经组织专家对本采购项目进行论证,该项目是禄丰市人民医院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由取得资质的机构进行集中处置。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依法取得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的机构,是目前距离禄丰市辖区路途最近、沿途各医疗机构转运路线最方便的一家机构,承担着禄丰市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工作,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分布情况比较熟悉,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各医疗机构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提供良好服务。为了保证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规范处置,保证服务质量连续性,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种情况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原供应商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禄丰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备查。
(采购单位名称)禄丰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878-***3548
附件:云南省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禄丰市人民医院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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