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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2025年委托研究课题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20招标公告-公告竞争性磋商湖北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湖北省民政厅2025年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省份/直辖市 湖北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湖北省民政厅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027-****6998 027-****7122 桂靓 027-****7125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根据湖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420000-2025-02736),现就湖北省民政厅2025年12项委托研究课题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核准编号:(420000-2025-02736)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民政厅2025年委托研究课题项目

(三)项目采购人:湖北省民政厅

(四)采购内容及研究要求:

1.县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10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承担过人口领域的国家级课题或具有规划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案的实践经验。课题研究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结合湖北实际,全面掌握新发展阶段湖北省县域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状况,分析县域养老服务、社会保障、老年经济等领域的问题与挑战,总结国内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益经验,提出县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路径与措施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20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专长为社会类、社会工作类、管理与经济类专业;具有研究省、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并提供相应业绩支撑材料。课题研究以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文档、形势分析等方式,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综合分析评估,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及“十五五”时期发展形势,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指标和重大战略任务,提出支撑性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形成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和“十五五”课题研究报告。其中重大工程项目需在全面掌握全省各类民政服务设施类型、数量、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前提下,评估“十五五”时期民政服务设施供需结构,充分考虑“十五五”时期民政服务对象的规模、结构、真实需求和变化趋势,单独编制《“十五五”湖北省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文本。

《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8月31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9月30日前形成《“十五五”湖北省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文本,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加强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研究(8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重点梳理及厘清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内涵及外延,研究提出湖北省加强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思路目标、实践路径以及相关对策建议等。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作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湖北民政标准实施效果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申报主体应为具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能力的单位。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走访、数据分析、案例研究、专家座谈等方式,全面深入研究湖北民政标准实施现状、难点问题及影响,提出优化湖北民政标准实施的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较实践指导意义。9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1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工作。

5.湖北省“十五五”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专项规划编制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部省属高等院校、省级科研院所从事社会保障、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重点梳理阐述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住建部、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研究提出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政策体系、强化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优化救助帮扶服务工作机制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规划设计思路、实现路径、重点工作指标和预计达到的效果等内容,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能力建设和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等具体保障措施,形成《湖北省“十五五”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体系专项规划》文本。规划文本不少于2万字,并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的调研理论文章,10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6.人口变迁与行政区划调整研究——以湖北省为例(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公共管理、基层治理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需综合运用实地调研、文献综述、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方法,结合人口普查数据和湖北省统计年鉴等资料,重点围绕近年来湖北省人口总量变动、迁移流动特征对基层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机制展开研究,分析人口与基层行政区划设置与布局的关联性,对优化调整湖北省基层行政区划设置与布局提出对策建议。课题研究成果不少于3万字,8月15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审定稿,11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评审。

7.湖北省乡村地名工作指引课题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地名管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课题研究需通过案例收集、政策分析、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方法,结合湖北省乡村地名建设工作实际,参考民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地名建设指南1.0版》,借鉴外省市乡村地名工作经验做法,拟订《湖北省乡村地名工作指引》,要求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篇幅不少于3万字。8月底前提交研究成果,11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评审。

8.湖北省“十五五”养老服务发展研究(6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养老服务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对国家、湖北养老服务和公共政策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规划研究经验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应业绩支撑材料。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湖北实际,对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思路进行预研,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路径,研究提出务实可行的建设项目、支持政策及改革举措建议,同步开展《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包括政策落实、任务完成、工程建设及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课题研究成果为湖北省“十五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研究报告(含规划文本专家建议稿),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不少于2万字。7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9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9.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12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专长为社会学、公共管理、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相关专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提供相应业绩支撑材料。课题研究以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文档、形势分析等方式,对湖北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情况开展终期评估,总结规划落实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深层次原因;学习兄弟省份经验,研判“十五五”期间湖北老龄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编制《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初稿,至少包括“十五五”湖北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主要目标及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服务、银发经济、社会参与、权益保障、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建设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提出相关领域关键性指标等内容。10月底前完成《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初稿(规划文本专家建议稿),不少于2.5万字,成果要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符合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所提政策举措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待“十五五”国家规划出台后,配合省民政厅(老龄办)、****中心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直至湖北省《规划》正式印发。8月20日前完成一篇不超过8000字的可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1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结项。

10.“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研究”调研课题采购需求(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从事老龄工作、社会管理、公共管理、老龄经济、老年保障、老龄产业发展、养老服务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课题研究采取实地调研、走访座谈、查阅文档等方式,结合湖北实际,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为核心,全面分析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及其应对战略实施机制的现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国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探讨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机制的内涵、特征、目标、原则、发展路径和策略,为构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提供政策建议。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研究”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篇不超过8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结项。

11.“老年人消费需求研究——以湖北省为例”调研课题采购需求(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从事老龄产业发展、社会学、经济学、公共管理、老龄健康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课题研究采取入户或电话访谈、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收集17个市州典型区域老年人基本信息(年龄、性别、居住地、收入状况、健康状况等),消费习惯(日常消费类型、消费频率及金额等),消费偏好(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意愿、消费关注点等),消费制约因素(消费痛,点、对现有服务和产品的改进建议)等方面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吃穿住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交通通信、休闲娱乐、投资理财等日常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开展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撰写专题研究报告,为进一步激活老年群体消费潜力,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形成“老年人消费需求研究——以湖北省为例”调研报告,不少于2万字,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篇不超过8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理论文章。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并参加全国民政论坛评选;11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结项。

12.加强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对策建议研究(5万元)

基本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从事儿童福利、公共管理、儿童关爱保护等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研究课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对比分析、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化对加强新时代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当前困境儿童健康成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的措施建议。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实践指导意义以及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8月20日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研究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一篇不超过5000字的可公开发表调研文章,9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每个团队、每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一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应全程参与研究工作。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2025年3月)。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助力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开展具有前沿性的研究。课题研究要坚持质量为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对策建议部分应占研究报告总字数三分之一以上。

2.研究报告要求为作者原创,查重率不高于15%,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课题完成后,省民政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项,已经拨付的首款将予以追回。具体要求以课题委托协议为准。

4.研究成果由湖北省民政厅和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湖北省民政厅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开或内部报刊(媒体)上发表。

四、磋商文件获取

***网站***网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应一式六份(一正五副),胶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下午17:00,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湖北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大楼

六、竞争性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网站***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鹏,电话:(027)****7588,邮箱:503255994@qq.com。

附件(文末下载):湖北省民政厅2025年委托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北省民政厅

2025年3月20日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681/cw_MsZUBzvzqwkGUfO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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