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株发改审 [2020]11号文 , 建设 资金 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业主为 ****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 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1.2.2 建设地点: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116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 : ***网综合布线系统、外网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及一卡通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医护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中心机房、***网部分、院前急救等工作内容,建安工程费约 1230万元。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独立组织招标。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9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城***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 经理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机电工程 相关 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95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 。
2.8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 者,请 从 202 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 2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平台 ( http://www.****.cn)“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标 /资审 公告 —附件” ***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网络 下载 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2 ***网 上下载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 工程量清单 的澄清答疑均在 ***平台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 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6070 。
9 .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的批示精神,遵照《水竹湖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2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由市公管办呈报列入省公管办和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并五年内拒绝其参加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及株洲市国有投资工程的招标活动。
9.3 履约担保
9.3.1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担保的意向文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
9.3.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优惠比率在10%以内的,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优惠比率超过10%的,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9.3.3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9.3.4 中标人未按期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中标人自行放弃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予以赔偿。
9.4 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无故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3天内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工期违约累计在 10日历天以内的,发包人可不兑付履约保函;工期违约累计超过10日历天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取完违约金后10日内,将履约担保的数额恢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
9.5 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历天以内处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历天的从重处以违约金;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承包人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的扣留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
9.6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7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心医院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 116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毛先生
电 话: 0731-****1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小区湖南建业2-****楼
联 系 人: 陈 博、皮小良、张 维
电 话: 0731-****5719
邮 箱: hn****@****.com
202 2 年 7 月 19 日
附件 1:
****中心****大楼建设项目
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序号 |
施工节点 |
完成时间 |
|
1 |
开工 |
2022年8月16日 |
|
2 |
内、外网综合布线 |
2022年9月4日 |
|
3 |
中心机房 |
2022年10月24日 |
|
4 |
联合验收 |
2022年11月9日 |
|
5 |
竣工验收 |
2022年11月14日 |
备注: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附件 2 : 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意 向 书
(招标单位) :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2022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按 ****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3.1款之约定出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保函 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为防止投标人借牌投标和中标后因资信差无法提供履约保函干扰招标进程,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必须提供银行盖章的 “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 3 : 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单位) :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招标项目及标段 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能够到位履行职责,如不能到位,我方自愿接受处罚和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2.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我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串通投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且社保唯一。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我方承诺不对人员进行变更撤换。
4.我方保证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5.我方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6.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7.一旦我方中标,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绝不拖欠。
8.一旦我方中标,非因不可抗力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5年内不参加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和株洲市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9.我方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特此承诺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302112005080101003001]****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HNZF
图纸-****中心****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rar
工程量清单-****中心****大楼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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