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集中采购的通知
湘医保招采函〔 2023〕105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院,各相关企业:
根据《***网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3〕43 号)要求,定于2024年1月1***网集中采购。低值医用耗材在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交易;高值耗材、体外诊断试剂(***网交易的核酸检测试剂)***网交易,2024年二季度迁移至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产品申报及确定
2023年12月22日前,****中心***网的医用耗材产品申报、公示等工作,***网低值耗材产品目录(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一级目录为功能性敷料、注射穿刺类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基础卫生材料、中医类材料、修补材料的医用耗材)。其中,未获取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并在国家医保***平台予以公布的产品,***网交易;因企业未申报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原因导致医疗机构不能采购中选产品的,***网交易期间,医疗机构采购的同类同型号产品数量,计入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任务,从该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中扣除。
二、挂网产品价格及核实
(一)***网的产品,挂网价格暂按以下规则申报:1.***网的产品,挂***平台、***网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网价、实际交易价三者的低值。2.湖南省市际联盟(株洲14市)低值***网,标注集采中选身份。3.***网的产品,以不高于该***网。
(二)企业需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提交承诺函后,再行申报产品价格。****中心组织公示无异***网,有被投诉情***网***网。企业申报过程中发生虚报瞒报产品低价信息等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评价处置。
三、***平台切换
2024年1月1日,启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低值耗材采购交易功能。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不断档,设置采购交易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以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采购交易为主,确有临***网的产品,***平台***平台采购交易。2024年1月16日零时,***平台(不含湘西州)、****中心***平台低值耗材的新增交易功能;***平台***平台的全量历史交易数据,****中心和各市医保局分别负责整理留存,按通知将数据移交省医保局。
2024年二季度前,组织高值耗材、体外诊断***网交易的各类耗材,完成在省医保招采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平台耗材交易功能,***网交易。
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和相关单位结合通知要求和自身实际,提前筹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全省协调一致,按时推进各项工作。
联系人: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敖斌,0731-****0370;
****中心业务三部,单方剑,0731-****5205;
厦门海西公司技术支持,易辉,400****696转7。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3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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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82/lyeYDY4BBmDIFG2Amln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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