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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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拟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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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46900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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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二条第1款的第2期款项支付要求约定:“待所有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经甲方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开始启动支付流程,支付70%作为货款,具体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现修改为:“待所有货物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经甲方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后10个工作日开始启动支付流程,支付70%作为货款,具体时间以财政拨付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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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实际外贸业务中票据开具的情况,调整项目的付款票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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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2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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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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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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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84/22rTiZ0BXPVcpvRsJkr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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