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758001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3月16日
四、澄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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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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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
《澄清通知(一)和项目答疑》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7月23日 |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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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2026年3月18***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
因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有调整,2026年3月18日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作废,以2026年4月24***平台(广西·南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平台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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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六章图纸 |
2026年3月18***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图纸 |
2026年3月18***平台(广西·南宁)发出的图纸作废,以2026年4月29***平台(广西·南宁)的图纸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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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澄清通知(一)和项目答疑》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
确定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08时3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五、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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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澄清需求或疑问 |
澄清及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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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中含拆除工程。请提供:3#****楼、****楼、X光房、****楼围墙等拆具体除时间节点要求? |
供应房已拆除。3#****楼、****楼、X****楼主体竣工后拆除,****楼围墙拆除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方案自主决定。上述拆除项目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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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本项目涉及需拆除的主要单体包含:****楼、****楼、****楼、****楼、供应房、X光房等。从现场踏勘来看,****楼、****楼、供应房、X光房占地不在本次主要单体占地范围,且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施工前期是否可拆除? |
供应房、****楼、****楼已拆除。3#****楼、****楼、X****楼主体竣工后拆除。上述拆除项目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最终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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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是否采用清单描述为准? |
清单和图纸已更新,未发现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如有,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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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除总价控制外,清单项非带*号的超控制价是否为废标项? |
非带*号的清单项报价超出控制价单价的不是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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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方对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院区改造项目现场进行了详细勘察,并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了逐一比对分析,发现勘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位置偏差:施工图纸中标注的3#-综合病房、****楼、****楼位置与实际施工现场有的偏差。 描述偏差:工程量清单中拆除工程-既有建(构)筑物的3#-综合病房、****楼、****楼与实际施工现场有的偏差。我方理解图纸跟现场勘察出现偏差,请贵方尽快核实并回复本确认函。 |
不存在清单及图纸偏差问题,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已更新,***平台,以平台最新重新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人: 杨宁
联系电话:0771-***9879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楼****大厦
联系人:黄丽杰
联系电话:0771-***8118
招标人: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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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89/TDOF2Z0BMqitpwL5uzd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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