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中心以 公开招标 方式 , 对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装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 , 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GPC-2023-A-0192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3 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第五包中,第 四 项 “ 生命体征监测装置 ” 标的名称应为 “ 综合定位单兵终端 ” ,第五项 “ 综合定位单兵终端 ” 标的名称应为 “ 生命体征监测装置 ” , 特此更正。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3 年 11 月 9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丁亚天、傅耀、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 022-****831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 708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董括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0119-826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楼。
七、更正 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 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采购 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 “ 更正公告回执 ” ****中心(传真号: 022-****8304 )。至提交 投标( 响应 ) 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 “ 更正公告回执 ” 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同级财政部门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3 年 11 月 9 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应急通信装备项目(项目编号: TGPC-2023-A-0192 ) 的更正公告第 1 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 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022-****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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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9/02Ajs4sBzztYQAUlPJ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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