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口腔医院 委托,****中心以 公开招标 方式 , 对 天津市口腔医院医用瓶装氧气及配送项目 实施采购 , 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口腔医院医用瓶装氧气及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GPC-2023-A-0262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 23 年 12 月 4 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延期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每日 9: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应答时间 2023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3:00
(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3:00 。
(四)第一阶段解密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3:00 至 14 : 0 0 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三、更正日期
20 23 年 12 月 8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 鲁志强 、 杨光
(二)联系电话: 022-2453 821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口腔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75 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迟雯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022-****063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楼。
七、更正 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 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采购 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 “ 更正公告回执 ” ****中心(传真号: 022-****8304 )。至提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 “ 更正公告回执 ” 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 23 年 12 月 8 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天津市口腔医院医用瓶装氧气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TGPC-2023-A-0262 )的更正公告第 1 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 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022-****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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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9/Gi-AR4wBzWfgd2ZTLx7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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