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注射泵、胎儿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注射泵、胎儿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02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13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评分因素客观分第7条“产品参数证明评价”变更为
“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加注“★”的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应得分=(加注“★”的需求条款提供技术支撑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满足的条款累计数量/加注“★”的需求条款总数)×14。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加盖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代理人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本文件中“★”技术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未证明所投产品满足本文件要求的或未提供上述技术支撑材料的,不得分。”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2月2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李楠
(二)联系电话:022-****8319 点击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里****号 点击查看
(三)采购人联系人:马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250 点击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8304 点击查看或邮箱:gg****@****.****.c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注射泵、胎儿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02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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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9/Lb5MnpwBcJ7Dd_TqhY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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