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委托,天****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采购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采购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5-D-012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如下: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的(10)变更为“(10)保洁人员:提供《天津市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证书》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双证书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满足要求的人员得0.5分,最多1分;”
三、更正日期
2025年9月1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022-****610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凯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080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道****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中心电子邮箱bh****@****.****.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中心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采购2025-2026学年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5-D-0128)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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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69/LfLMVpkBbwU9e1Ho8Wf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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