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居民点建设工程(施工清算后后续部分)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涪发改委发〔 2020 〕 1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项目由 ****楼组成,建筑面积约8300㎡,檐口高度为12.4m,基础为独立柱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室内给排水、电气、通风工程;***网、***网 施工清算后后续部分。 工程停工完成节点情况:
1#楼:水泥土挤密桩、褥垫层及基础结构已完成,房心回填和地面垫层已完成。一层主体结构、楼梯已完成,模板已拆除;砖砌体已完成;商业门面空调板吊柱已预留钢筋,吊梁及空调板模板已安装,但钢筋未绑扎,混凝土未浇筑;构造柱钢筋已绑扎完成,模板已支好,混凝土未浇筑。二层及三层柱、梁、板、楼梯及结构线条钢筋砼已完成,柱、楼梯、结构线条模板已拆除,但梁、板的模板及脚手架未拆除;二层阳台及屋面天沟的女儿墙钢筋已预留,但模板未支,混凝土未浇筑。屋面檐口及装饰砌体已完成。各层插座、照明、弱电的水平配管已随结构预埋完成。
2#楼:水泥土挤密桩、褥垫层及基础结构已完成,房心回填和地面垫层已完成。****楼梯已完成;砖砌体已完成,但上部实心砖斜砌后塞未做;商业门面空调板仅预留吊柱钢筋,模板及钢筋均未安装;构造柱钢筋已绑扎完成,模板未支,混凝土未浇筑。二层柱、梁、板、楼梯及结构线条钢筋砼已完成,柱、楼梯、结构线条模板已拆除,但梁、板的模板及脚手架未拆除;二层阳台女儿墙钢筋已预留,但模板未支,混凝土未浇筑。三层柱钢筋已绑扎完成,混凝土未浇筑,模板已支,未拆除;斜屋面梁、板模板及脚手架已支,但钢筋未绑扎,混凝土未浇筑。一二层插座、照明、弱电的水平配管已随结构预埋完成;三层未预埋。
3#楼:水泥土挤密桩已完成,已做大基坑开挖,褥垫层及基础结构未做。
4#楼:水泥土挤密桩、褥垫层及基础结构已完成,房心回填和地面垫层已完成。一层柱、梁、楼梯钢筋已绑扎完成,板底筋已绑扎,柱、梁、板。楼梯模板及脚手架已支,混凝土未浇筑。二层柱主筋已预留,箍筋未绑扎。一层照明及二层插座、弱电的水平配管已随结构预埋。
5#楼:水泥土挤密桩、褥垫层及基础结构已完成,房心回填和地面垫层已完成。一层主体结构钢筋砼已完成,柱、楼梯模板已拆除,梁、板模板未拆除。二层柱主筋已预留,箍筋放置但未绑扎。一层照明及二层插座、弱电的水平配管已随结构预埋。
室外附属: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配电管、沟、线缆若干,手孔井电缆井 3座,电线杆2根及欧式箱式变电站1座等设施。
其他:钢筋加工棚 2个,集装箱或板房3间,塔吊2座,挤密桩钻孔机械1台。现场堆放有未使用的少量钢筋原材、烧结页岩空心砖等材料。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17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4152616.48元)
2.4 招标范围: 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居民点建设工程(施工清算后后续部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说范围内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1#楼:****楼主体结构、一层砌体结构和随结构板内预留预埋的强弱电线管外,其余一层商铺空调板、二三层砌体、圈梁过梁、门窗栏杆雨棚、楼地面天棚墙面屋面装饰装修、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2#楼:除基础层一二层主体结构、一层部分砌体结构和随结构板内预留预埋的强弱电线管外,其余一层商铺空调板、三层主体结构、二三层砌体、圈梁过梁、门窗栏杆雨棚、楼地面天棚墙面屋面装饰装修、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室外散水、排水沟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3#楼:除桩基础外,其余基础结构、主体结构、砌体构造柱、过梁圈梁、门窗栏杆雨棚、楼地面天棚墙面屋面装饰装修、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室外散水、排水沟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4#楼:除基础层桩基础和基础结构梁外,其余主体结构、砌体构造柱、过梁圈梁、门窗栏杆雨棚、楼地面天棚墙面屋面装饰装修、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室外散水、排水沟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5#楼:除一层主体结构和随结构板内预留预埋的强弱电线管外,其余一层商铺空调板、二三层主体结构、砌体构造柱、过梁圈梁、门窗栏杆雨棚、楼地面天棚墙面屋面装饰装修、防水保温、电气、给排水、暖通及室外散水、排水沟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室外附属:除室外箱变及现场已有永久配电管线等设施外,其余强弱电和给排水管线、井道阀门等详见施工图设计。
其他:已进入施工现场且经相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后能正常使用的塔吊 2座,其大型机械拆除和出场。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荔枝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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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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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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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23-****7333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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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乌江村居民点建设工程(施工清算后后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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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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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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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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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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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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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311111020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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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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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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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50104000641000000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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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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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李渡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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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013100410000078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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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5001022023071300101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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