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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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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招标项目 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等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1599-04-01-257558】FGQB-0302号、川投资备【2301-511599-04-01-886194】FGQB-0013号、川投资备【2301-511599-04-01-527175】FGQB-0014号、川投资备【2302-511599-04-01-349560】FGQB-00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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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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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等项目共计工程费约39150.455575万元。 (一)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600㎡,分为门诊用房、实验用房、综合用房等配套设施设备。工程费约11264万元,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二)宜宾三江新区新能源材料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建设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含园区配套道路和连接隧道出入口边坡治理、综合环境整治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约1148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宜宾三江新区锂电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建设锂电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附属工程,主要包含边坡治理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费约10790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四)宜宾三江新区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总图工程一期:建设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总图工程一期,含园区土石方约40万方,建设停车位约300个、充电桩约100个及其他附属工程。工程费约5616.455575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为540日历天、宜宾三江新区新能源材料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为180日历天、宜宾三江新区锂电动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附属工程为180日历天、宜宾三江新区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总图工程一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其中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包含二次装修等。如业主(或招标人)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施工(不包含三江新区医院配套设施项目涉及的办公家具及医疗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二次装修),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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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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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级别)建造师,****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若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有设计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则须提供在有****城***网页截图,对除设计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其他***网页截图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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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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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4 00:00:00 至 2023-03-23 15: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网(https://****.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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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台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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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或本标段)***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平台***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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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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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4 09:00:00 。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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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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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台(四川省)》***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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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05/JQtCqIYB9RnCWW96LVU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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