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为进一步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拟采用择优采购方式,选择一家机构开展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 3 年 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方审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的 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 工作提供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组成第三方 审计 工作组通过 大数据筛查、实地抽查医保经办机构及医药机构 等形式,开展第三方 审计 工作。
在 审计 过程中,第三方机构要按照 审计 工作要求的覆盖面和覆盖深度,逐项完成 审计 工作,形成 审计 报告、 取证记 录 、 问题清单 及 整改建议。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组织 审计 人员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 真实 反映审计结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报价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 法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 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 202 1 年度或 202 2 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价方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明确专业人员职称和分布 );
(五)报价方须提供 承诺完成时限及以往项目案例等汇编 ;
( 六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七 )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社保基金会计制度》等规定 合理制定第三方 审计 方案, 对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医疗补助、伤残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的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 。 本次审计 涉及 市本级、岳池县、邻水县和广安经开区共 4 个 医保部门 及 相关医药机构 。
( 二 )内容明细
1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及补充医保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医疗救助政策执行情况。三是新冠费用治疗及疫苗政策执行情况等。
2 .资金筹集情况。一是企事业参保征收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筹集情况。三是违规、重复参保情况。四是基金利息缴存情况等。
3 .基金财务管理情况。一是基金账户管理情况。二是基金会计核算情况 (至少提取每年 1 、 3 、 6 、 9 、 12 月核算资料进行审计) 。三是 基金财务报表编制情况。四是 预决算管理情况。 五 是基金结余管理情况等。
4 .基金使用和绩效情况。一是医保基金总控制定及执行情况。二是医保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报销结算支付情况。三是欺诈骗保问题等。
5 .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一是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二是经办规程、流程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6 .信息系统管理情况。一是信息系统权限管理情况。***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三是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管理情况等。
7 .档案管理情况。一是医保基金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二是参保、报销等业务档案管理情况。
(三) 时间要求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审计工作。
(四)成果提交
按时提供审计报告、取证记录及相关资料等完整资料。
六、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且不得更改价格,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含税)。报价超过 20 万元视为无效。 报价包含本次审计工作产生的服务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如低于成本报价中选导致后期不能达到服务质效,将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3 年 4 月 20 日 18: 0 0 止,将资料报送至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402 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成交原则:根据报价合理、资质最优、经验丰富原则择优评选出一家服务提供单位。
七、联系人
联 系 人: 刘 老师
联系电话: 0826 - 2397095 ; 152****4339
地 点: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 209 号 402 办公室
邮 编: 638000
附件:报价函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 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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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06/523jbYcBUoIXSMIHJi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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