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邻水县 石永 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 邻水县 石永镇万秀桥村 2022 年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 2021 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80 万元
4、工程控制价: 79.3506 万元
5、建设地点: 石永镇万秀桥村
6、建设内容 和标准 :
(一)墓(格)位。 按照满足覆盖区域 20 年骨灰安葬总量确定。单人地墓墓位占地面积 0.5-0.8 平方米,双人合葬地墓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 1 平方米,墓碑统一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 0.6 米,碑宽不超过 0.5 米,碑厚不超过 0.15 米,倾斜度不超过 15 度,墓位间距在 0.5-0.8 米。单人壁葬骨灰格位面积不超过 0.25 平方米,双人壁葬骨灰格位面积不超过 0.5 平方米,格位高不超过 0.4 米,壁葬骨灰格位不超过 6 层,最底层格位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0.2 米。壁葬格位数不低于墓 ( 格 ) 位建设总量的 50% 。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一定数量的树葬、花葬、草坪葬墓位,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安葬骨灰的,应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葬于土中,距离地面深度宜在 0.5-0.8 米,距离树木的根茎部 0.3 米以外 。 可为不保留骨灰逝者建设 “名字墙”等集体纪念设施。墓葬区墓 ( 格 ) 位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确保骨灰安葬 ( 放 ) 的密闭性。
(二)****广场。 建设 100 ****广场,为开展集体公祭、举行安葬仪式等活动提供保障。
(三)绿化。 以低矮常绿树种为主,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绿化率不得低于 80% 。用于安葬骨灰的树木以及道路周边、广场等供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的树木,其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米。
(四)殡葬文化墙。 结合壁葬墙建设相适应的殡葬文化墙,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主要宣传生命文化、殡葬政策、殡葬改革等。
(五)管理用房和悼念厅。 按照房屋建设相关质量标准。建设 50-100 平方米管理用房,内设悼念厅。
(六)墓区道路。 应便于安葬、祭扫和人员疏散,墓前道路净宽宜在 1-1.2 米,墓葬墙壁与墙壁之间通道宽度宜在 1.5- 2 米,应选用透水材料进行地面铺装。 (以上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邻财投〔 2022 〕 220 号评审清单为准)。
7、建设工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完成 。
8、验收及资金拨付: 工程如期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 石永 镇政府组织 万秀桥 村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县 民政局 完成工程量复核,且质量合格后,依序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70 %进度款,审计后依序支付审计金额 97% 进度款,同时扣除审计金额 3 %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 1 年后无息支付(项目结算资金不得超过财评核定总价,缺陷责任期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起,计算 1 年)。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 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1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 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 及 以上资质;
( 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 公路工程或 市 政工程施工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 B 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或市政工程施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4 )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资格响应属法人单位自愿行为;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 8 日 9:00 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18 : 30 期间,持单位密封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全套资料,到 石永 镇人民政府 ****楼项目 办 ( 310 办公室) 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费用: 本项目资料及服务费 1000 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 ) 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2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复印件一份 ( 加盖鲜章 )
( 3 )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 (加盖鲜章) ;
( 4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鲜章) ;
( 5 ) 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鲜章) ;
( 6 ) 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鲜章) ;
( 7 ) 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鲜章) ;
( 8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9 ) 2021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10 )《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加盖鲜章) ;
( 1 1 )该项目资料及服务费缴纳转账凭证。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4 日 9:00 一 9:20 在 石永 镇人民政府 ****楼会议室签到; 2022 年 8 月 4 日 9:30 审核资格; 10:00 开标。
相关说明: 1 、 所交报名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公章不全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 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 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 4 、 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 、 资料及服务费、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至:邻水县 石永 镇财政所,开户行: 邻水农商银行石永支行 ,账号: 67250120000000808 。在备注栏中须注明: 石永镇万秀桥村 2022 年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资料及服务费(或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6 、 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 3 家以上方可开标; 7 、 招标须知 :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在报名期间现场领取; 8 、 防疫要求 : 我镇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报名资料受理、招标评标相关活动,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员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须提供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如实报告身体健康状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五、招标事项
该项目实行前 3 名中标法,第 1 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人依次递补履约。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 3 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价 10% 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接受履约保函;中标公示后 2 个工作日内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发票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且合格验收,该履约保证金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 石永 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 石永 镇 金湖路 8 号
联系人: 冯 先生( 147****6922 )
九、纪检监督
联系人: 张 先生( 0826-***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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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06/byovP4IB3_mCibgbnDF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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