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政府采购进口医疗设备管理规定,对我院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现就专家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 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 4 年 3 月 25 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 老师,联系电话: 020-****7120
联系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员村二横路 2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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