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药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按照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共同印发的《***网规则共识》,***平台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
***网申报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其中外资企业可由上市许可持有人正式授权的境内总代理代为办理(以书面授权证明为准,以下统称“企业”)。
(二)申报内容
企业供应公立医***平台(以下统称“平台”)***网挂价。***网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实披露必要的价格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实、有效、准确、完整性负责。承诺主动提供药品追溯码信息,配合做好药品追溯码扫描工作。按照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要求,提交书面守信承诺。
(三)落实企业自主定价和协议价格
药品价格主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等因素自主合理确定,***网规则的,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要求及时办理。
***网逐步试行以药学和临床价值为基础的药品自评制度,医药企业实事求是做好自评和自主定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议。具体以另行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医保目录谈判、竞价形成价格的药品,以及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续约中选的药品,***网。
短缺易短缺药品清单的药品,按照《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操作指引》要求,***网。
政府定价范围的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网,挂网价格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或备案价。其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计划生育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国家或联盟***网采购。
价格风险处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医院备案采购等其他情形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企业承诺价格并符合相应规定。
(四)申报形式和计价单位
口服制剂(含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溶液剂、混悬剂等)以最小零售包装单位(如盒、瓶、袋)***网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
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以及其他剂型统一以最小制剂单位(具体如支、瓶、袋,组合包装按套)***网价格。
膏剂(软膏、乳膏、贴膏)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的装量差比价换算,不同浓度产品确有必要单列代表品的,低浓度价格不高于高浓度价格。采用特殊给药装置一体化包装,《药品差比价规则》未明确换算关系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中扣减特殊给药装置费用的部分,按含量、装量差比价换算。
二、***网
(一)同种药品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
1.地区间的差价比价关系:***网***网省份其他剂型、规格、***网价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换算的结果,同时存在多种比较锚点的,按照“先包装后规格再剂型”的顺序就“近”比较。省际间价格联动时,口服制剂最小零售包装单位价格差异在5%且5元以内的,注射剂以及其他剂型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整数位及小数点后第1位均相同的,可视为价格一致,可不强制要求向下联动。
2.剂型、规格和包装间的差价比价关系:除符合地区间的差价比价关系外,对于成分相同、厂家相同的药品,申报不同剂型、***网价格,原则上应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
片剂、胶囊剂从多剂量包装变更为单剂量包装的,单剂量包装满足常见疗程周期最大用量的包装规格作为比较锚点,按照不高于多剂量包装(主流包装数量)***网价格,或按照***网价格。单剂量包装的其他规格以锚点价格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网价格。***网,重点关注相同剂型的日均治疗费用差比价、包装数量和装量差比价。
(二)化学药口服固体制剂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
参比制剂:以同通用名药(参比制剂除外)***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暂不设置红标价格。
过评同通用名药:***网的首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价70%,进行黄标提示。***网***网价格,***网价格的2倍,进行黄标提示,其中过评前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高于豁免标准的,过评后可按不高于最小制剂单位豁免标准把握。
***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未开展集采的,***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已开展集采的,以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
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的首个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价60%,进行黄标提示。
***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网***网价格,***网价格的按黄标管理,***网价格1.8倍(相当于过评药的黄标价)的按红标管理。已开展集采的,***网价格不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
豁免条件:以药监部门审批的通用名下最大规格为锚点,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高于0.2元的,可不适用上述差价比价规则,其他规格的豁免标准按含量差比价计算。
(三)化学药注射剂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
参比制剂:以同通用名药(参比制剂除外)***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暂不设置红标价格。
过评同通用名药:***网的首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价70%,进行黄标提示。***网***网价格,***网价格的2倍,进行黄标提示,其中过评前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不高于豁免标准的,过评后可按不高于最小制剂单位豁免标准把握。
***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未开展集采的,***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已开展集采的,以集采最高中选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
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的未过评同通用名药,***网价60%,进行黄标提示。
***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网价的1.8倍为黄标价格,***网价的3倍为红标价格。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网***网价格。已开展集采的,***网价格不高于集采最高中选价。
豁免条件:***网价格不高于1元、***网价格不高于2元的,可不适用上述差价比价规则。
(四)中成药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
同名同方、***平台***网的首个中成药价格的80%,进行黄标提示。
***网价格按日均治疗费用折算后保持合理价差。未开展集采的,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价格。已开展集采的,按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价格。异名同方药品的功能主治完全不同的,可放宽差价比价关系的要求。
豁免条件:日均治疗费用不高于5元的,可不适用上述差价比价规则。
(五)生物类似药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差价比价关系
***网的首个生物类似药,***网价格的80%,进行黄标提示。
***网价格按日均治疗费用折算后保持合理价差。未开展集采的,以日均治疗费用最低价为参考,黄标价格为最低价的3倍,***网价的5倍。已开展集采的,以集采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价格,最高中选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5倍为红标价格。
豁免条件:挂网企业不高于2家的,可不适用上述差价比价规则。
三、谈判、***网
(一)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
按照不高于国***网。通过竞价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不高于现场竞价时的报价。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新增医保目录未载明的规格,企业应向国家医保局提出申请,按照不高于申请明***网采购。
(二)国家组织集采中选、续约药品
在供应地区(含主供和备供,下同)***网采购。集采中选产品在非供应地区,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的1.5***网。中选企业增补新规格的,以中选价格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网价格。
(三)国家联盟集采中选、续约药品
***网。集采中选产品在联盟范围内非供应地区,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的1.5***网。集采中选产品在联盟范围外地区,***网规则相关要求办理。
(四)纳入价格风险处置的药品
***网。同通用名同厂牌其他剂型包装规格的,以承诺价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网价格。
同通用名其他品牌,按不高于价***网价格;已转入不活跃区的,***网价格不高于黄标价格可激活交易恢复采购;***网价格高于黄标价格的,***网。
价格风险处置药品自生效之日起3年内,***网价格的,平台原则上暂停受理,暂不采取医院备案采购等变通措施,防止变换包装、规格等变相涨价。
四、挂网药品管理
(一)规范管理备案采购
***网药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网手续的临时性措施。具体由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自主议定采购价格,并于7***平台备案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药品金额应不超过本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1%,且品种数量应不超过其常备药品数量的5%(通常为50个,协议期内的医保目录谈判药品不受此要求限制)。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议价药品与专科医疗机构专业范围不对口,或者实际采购规模和采购连续性差的公立医疗机构,***网价格的依据。
(二)规范管理实际采购价格登记
***网价格为企业承诺供应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网价格的,***平台进行登记,***平台对外展示,***网价格。
协议期内的医保目录谈判药品、竞价药品以及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含续约)药品,***网价格采购,不再与企业协商议定实际采购价格。
(三)***网
***网记录(***网价格)按照“留低不留高”的原则处理。其中,***网的药品除终止采购资质外,***网价格,2年无交易后自动转入“不活跃区”,***网记录后台长期留存备查,不在前台展示;企业不配合价格风险处置、医疗价格和招采失信约束措施等监管要求,且市场竞争充分、供应稳定的,***网措施的药品终止采购资质,***网记录不予保留。
***网的,***网价格和黄标价格的,***网;***网价格或黄标价格的,撤网满2年后可予受理。
(四)完善药品价格风险管理
对销售价格、销售费用率明显偏高等价格异常,且年销售额较高或连续涨价的药品纳入价格风险品种范围,约谈督促企业主动规范价格行为,降低价格水平。对约谈后企业承诺整改价格高于黄标价格等药品,进行黄标提示,背景显示为黄色,且弹窗提示“同通用名药品有其他低价产品”。对约谈后企业承诺整改价格高于红标价格等药品,进行红标提示,背景显示为红色,且弹窗提示“同通用名药品有其他企业低价产品”。
在市场竞争充分、供应稳定的情况下,可对超过参照价格10***网、***网处理。同一企业同一时期红标价格警示药品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的,重点关注其销售合规性情况。
五、***网药品价格管理
1.对于“挂网不挂价”药品以及医院议价、备案采购药品,***网,***网价(集采中选价除外)且不高于原实际成交价,***网***网措施。
2.对于谈判、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集采中选(含续约)药品非供***网价格;
3.对价格风险处置药品同通用名同厂牌其他剂型包装规格的药品,以承诺价为基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网价格;
4.***网***网价格;
5.***网规则进行标识管理,同时企业可申请调整价格不高于风险标识价格。
六、动态调整价格
挂网产品价格实行动态调整。***网药品,在其他省份出现新的低价,企业需在30***网价格。***平台挂网低价的产品,一经核实暂停交易且1***网。
七、***平台服务能力
***网前置监测,***网***网流程中,挂网申报15个工作日内办结。***网采购情况监测分析,***平台,在保障和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的基础上,改进监测分析工作,发挥大数据和信息化的作用。重点关注价格异常波动、采购量异常变化、配送情况不良等情况的药品。***网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升责任感和敏锐度,***网价格水平畸高、变化幅度巨大的,采用信息披露、公开问询等政策工具,排除价格风险。持续推进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数据处理的精准化、管理方式的智能化,确保流程的标准化和过程的公开透明,以提高服务效率,实现“高效办”,***网服务。
八、附则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与本规则存在不一致情况的,以本规则为准。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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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240/P-9cWpgBfGwRW2f3VKl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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