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 83 号)》文件,****城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要求,我单位属于临时管控区域,根据《通告》第五条规定,临时管控区暂停各类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 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所有项目暂停交易,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敬请留意关注。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城乡建设局0878-***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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