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昆采竞 2022334036
项目名称: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A 包 ¥777600.00 (人民币:柒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 < 采购需求一览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附件一: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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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号 |
采 购 内 容 |
报 价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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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元) |
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
报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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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A01 |
安保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 |
1 |
项 |
77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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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和要求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安保服务用于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校保安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门卫管理、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学校门口交通管理、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等的安全保障,校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临时性的学校工作安排,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
此次采购服务范围为昆明师专附小龙泉路校区和月牙塘校区,在校师生人数2100余人。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次采购服务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 性等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1. 门卫值守。
2. 校园巡逻巡查。
3. 监控视频和消防控制室管理值守。
4. 突发事件处置。
5. 疫情防控工作。
6. 其他安全管理及临时性工作。
(二)基本条件要求
1. 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观察、沟通、应变能力。
2. 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身高在168cm(含)以上;两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含4.9)以上。
3. 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熟悉计算机操作、文字综合能力较强人员优先。保安队长须有二年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
4. 派驻安保人员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服务期间监督派驻保安员履行保密义务。
5. 派驻安保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6. 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条件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 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9. 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0. 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安保工作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安保工作的。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保安人员数量:16人。
(二)实施时间:2022年7 月 19 日-2023年7月18日(合同期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实施地点:昆明师专附小龙泉路校区、月牙塘校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熟悉校园内区域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 负责门卫管理,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内解决的,在征得被访人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后,方可进入。严禁校园外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须经学校同意,并指挥车辆安全出入、有序停放;
3. 严格查验外来人员(车辆)随身(车)携带的物品,严禁将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4. 对校园内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重点巡查学校内教室、办公室、财务室、围墙周边、消控室和各功能室等重要场所。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协助予以妥善处置;
5.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一时难以制止或发生治安案件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侦查、处置;
6. 协助公安部门、属地派出所民警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主动向所服务的学校领导和属地派出所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防范制度,提高防范能力;
7. 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妥善保管和维护安保器械,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非紧急情况,不得动用钢叉、橡胶自卫棍、齐眉棍等安保器械。禁止将钢管、钢筋棍、管制刀具等易造成严重伤害的器具用于校园安全防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学校保卫室监控值守工作;
8. 保障消防安全,负责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巡查,值守消防控制室,校内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管理等,发生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迅速扑救、报警报告,组织疏散,保护现场;
9. 建立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并做好记录。工作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0.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管理,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门岗值守要求
1.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严格落实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对人员和车辆执行学校门岗查验及疫情防控工作操作规程,严防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3. 发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报告。必要时,启动报警程序,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4. 学生上、放学期间,维护校园门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进出,并及时制止学校门前发生的寻衅滋事等行为,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
5. 对非放学时间离校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出门条,并将出门条留存后,方可放行;
6. 负责门卫室及配备设施设备管理;
7.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相关业务技能训练及学习;
8.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巡逻巡查要求
1. 按照学校规定,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巡查不少于5次,发现安全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报告,必要时报警;
2. 发现学生离开课堂要进行教育,并通知学校;
3. 认真做好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4. 加强法定节假日、假期间及恶劣天气时的巡逻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和区域,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
5. 放学后巡逻时,应做好清校工作,规劝滞留学生离校返家。
(四)监控视频管理值守要求
1.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2. 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处置并报告学校;
3. 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值班人员在监控室内饮酒、睡岗、抽烟等事项,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
4. 自觉加强监控室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
5. 调阅查看监控视频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刻录、拷贝、拍摄监控录像资料;
6. 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监控设备异常,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7. 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五)突发事件处置要求
1. 做到早发现、早识别。保安人员在值守过程中,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的一切动向,发现可疑人员,应劝阻离开,不听劝阻强行闯入的,边处置边报告。
2. 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控制事态;
3. 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立即制止、控制,并及时报告、报警。
(六)服务期限:一年。 如果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2022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共计12个月)安保服务项目经学校考核和满意度测评合格后,且双方协商同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续签。若成交服务商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违纪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成交服务商续签下年度的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本采购需求二、三项相关要求:
(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证。
(三)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提供保安员证原件、复印件。
(六)提供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进行心理测评,消防器材及防范器械使用。
(八)派遣保安人员总人数16人。
(九)按月考核,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安保人员应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对提醒供应商两次及以上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中标方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被行政机关查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二)中标方依法聘用保安人员,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中标方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防止保安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三)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关资料须报招标方,禁止被辞退保安人员再次录用。
(四)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定人定岗,不得减派人员。定期对派遣保安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每月不少于1次,提高派驻保安人员的政治意识,做到业务熟练、预案熟悉、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并按招标方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五)中标方派遣到招标方的保安人员应先征得招标方面试同意,招标方对在服务过程中不满意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应在3天内按照采购验收标准更换到位。
(六)中标方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保安人员队伍稳定。合同期限内更换的保安人员须符合采购验收标准。更换骨干、重点岗位保安人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更换其它保安人员须提前一周告知。中标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保安人员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未经招标方同意调入的保安人员,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中标方应为保安人员购买保险,其中综合险为100万元以上赔付标准的人身意外保险。
(八)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在为招标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招标方协助中标方处理,责任及其他事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处理,中标方对派遣保安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
(九)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等由中标方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中标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中标方负责提供相关的治安防范信息,协助提高招标方的社会治安综合防范能力。若遇到重大活动或应急事件,学校保安力量不足时,中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无偿增派援助。
(十一)设立保安队长岗位保安队长,须有二年以上保安队伍管理经验,保安队长由双方共同任命,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和保安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文案处理。
(十二)招标方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方进行考核。中标方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招标方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并对中标方派遣保安人员违反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在24小时内通知中标方。
(十三)中标单位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其它要求
(一)学校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依据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中标单位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若日常工作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学校将作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二)在保安服务范围内,如因中标单位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校和师生财产损失、发生人员伤亡或等级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经济赔偿,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立即终止合同(退场)。
(三)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由中标单位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中标单位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根据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当年昆明市保安协会《关于印发<昆明市保安行业服务费用参考价>的通知》,本项目保安人员工资指导价为3520×(1+15%)元(注:含综合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务管理费、税费等)。其中,综合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和服务管理费不得超过总中标金额的12%。
(六)保安人员伙食、住宿等由中标人负责。保安人员防护器械,含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齐眉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1支/人)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七)按照《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需求》《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人员违规违约金标准》《昆明师专附小安全服务考核表》及合同约定等按月对保安人员考核。考核方式:本考核为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最后一日为考核截至日。月度考核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9分为合格,80-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月度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以上不能立即改正的,采购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派遣保安人员当月月度考核达到1人不合格的,由学校约谈中标单位整改,约谈2次后仍有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单位自行解除合同。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 年 6 月 1 日 16:00 至2022年 6 月 8 日 00:00
3.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平台(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 USBKEY )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6 月 8 日 09:30
4.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平台(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点击切换至“昆明市”)。
5. 本项目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5.1 开标时间: 2022 年 6 月 8 日 09:30
5.2 开标地点:****中心(****中心****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6. 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 ****路****号
联系人:许洪波 电话:139****6750
6.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中心
联系人:秦峰 电话:( 0871 ) 63108237
6.3 监督单位
昆明市财政局 电话:( 0871 ) 63544951
6.4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010-****3801 (服务内容:***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数字认证( USBKEY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 24 小时客服热线 : 400****666 工作日联系电话: 0871-****5613 , 0871-****040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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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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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财政局 电话:(0871)****4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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