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已经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政复〔 2022〕34号)文件批复,项****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权限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镇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采购
2.项目总投资: 12616.94万元
3.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主融资。
4.项目概况:
( 1)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日处理能力 1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站1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00吨的成套设备一套,建设厂房、辅助生产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日处理能力15吨的厨余垃圾处理子系统;同步考虑协同医疗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市政污泥、污水厂污泥等垃圾的处理并配建相应设施。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整改及封场工程。
( 2)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日处理能力 10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站1座(实际处理规模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00吨的成套设备一套,建设厂房、辅助生产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
5.采购需求: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合作期满无 偿完备移交项目设施。
6.项目实施地点: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7.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同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投标人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 项目 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
( 2)提供一份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 3)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4)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5 )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
(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的书面声明;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④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注:***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标单位需根据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并提供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登陆 ****中心(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中心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ZCZBJ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其他要求:***网上确认方式,***网上确认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06 月 03 日 09: 0 0至 2022年 06 月 10 日 18:00时 登陆 ****中心(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中心界面,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的企业请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网上登录前,***网站(****中心临沧市: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工具下载”中下载最新的“筑龙招标采购助手”,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4. 售价: ¥ 0.00元
四、 投标文件的上传
4.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4. 2 . 网上上传:***网****中心(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 .3其他要求:
4 .3.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4 .3.2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远程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 .3.3网上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陆云南省公 ****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并按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参加投标。
4 .3.4 ***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网上开标的项目,登****中心(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中心,点击【智能开标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010-****3801,QQ400****998。
4 .3.5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 .3. 6 其他要求
(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诵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公管发【2020】6 号) 的相关要求,***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
( 2) ***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 (光盘),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远程开标操作流程详见“ ****中心(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中心界面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临沧市”进****中心界面且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全文与本 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网( ****.yngp.com)****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监督电话:
镇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0883-***4933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83-***0138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 20号
联系方式: 0883—663022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 149****楼
联系方式: 135****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汉军
电 话: 159****0724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沈朝举
电 话: 135****6268
2022年06 月0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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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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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镇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0883-***4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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