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
招租公告
墨政采出让GZ〔202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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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代码 |
墨政采出让GZ〔2026〕07号 |
所属 行业 |
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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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
标的 类型 |
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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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招租起始价格 |
中医医院食堂: 1.61万元/年 |
招租 年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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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12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1日 |
一、出让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平台建管〔2021〕480号)《墨江哈尼****中心同意墨江县中医医院食堂出租的复函》(墨事务发〔2026〕67号)等有关文件,出让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现委托墨江哈尼****中心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招租墨江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招租。
由墨江哈尼****中心按本公***网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由墨江哈尼****中心***网络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让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三、出让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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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的位置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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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医医院食堂 |
年 |
3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
1.61万元/年 |
0 |
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
四、出让项目建设规模及具体内容
建设规模:墨江县中医医院食堂经营权招租内容:墨江县中医医院食堂(1016.6平方米)。****楼,包含就餐大厅、后厨操作间、食材储存室、餐具洗消间等功能区域,配备基础厨具、水电、排烟、消毒等配套设施,主要负责全院医患早、中、晚餐及加餐餐饮保障服务。
具体内容:负责全院医患日常三餐、节假日供餐,提供营养简餐、汤品等常规餐饮服务,承接院内小型工作餐保障,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加工、消杀、留样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禁止经营事项:严禁制售生冷凉菜、野生食材、高危食品;严禁使用劣质食材、不合格调味品;严禁对外承接院外宴席、私自增设零售摊位。
五、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通用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无医患群体性投诉纠纷。
3、自愿接受医院全方位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物价管控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4、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按照食品行业规范管理,保障经营安全。
5、竞买方报名材料提交过程中必须提供与甲方签订的原有设备处置、装修实施、违规处罚等相关事宜承诺书。
6、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
(二)食堂专项资质
1、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符合医院餐饮经营标准。
2、具备食堂运营服务经验,熟悉医院餐饮管理规范,可提供相关经营服务案例佐证。
3、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后厨工作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可严格落实食材溯源、食品留样、餐具消杀、后厨卫生标准化管理要求。
(三)禁止参与情形
1、曾在本院或其他医院经营期间存在转包、哄抬物价、食品安全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主体。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及重大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
六、出让方式
***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
本次出让不设展示环节。具体事宜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84****7110)。
八、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保证金。
九、报名事项
(一) 出让公告期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9月1日(公告时间20日,周末节假日不休)
(二) 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8时00分。
(三)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日08:00-18:00
(四) 网络竞价时间:2026年9月2日10:00时至10:10时止,采用连续报价形式,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五)报名文件递交地点:***网(https://****.gov.cn)
(六)获取出让文件:
竞租方可登录“***网(https://****.gov.cn)”获取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 附件(报名文件格式);
***网络报名、网上竞价,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板,请登录“***网(https://****.gov.cn)”,下载本项目出让文件(详见附件)。
十、价款及支付
招租成功后,须在30日内按年度付清全部价款。资产交付及相关手续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协助办理。出让标的交易中应缴纳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租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租;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租;
(三)合同一年一签。
(四)医院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追责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为承租方提供合规经营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协调院内基础运营保障,及时反馈意见建议。
(五)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在核定范围内合规自主经营,合理使用场地及配套设施。
2、全面承担经营期间安全责任、运营成本,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改造场地、转包经营,全力保障医院后勤服务质量。
(六)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承租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消防重大隐患、私自转包、长期哄抬物价、引发群体性投诉等严重违规行为,医院可单方立即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任何补偿。
2、逾期缴纳租金、水电等费用,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超30日,自动解除合同。
3、合同到期或中途解约,承租方需清空自有物资、完成场地清洁复原,损坏院内设施需照价赔偿。
代理机构:墨江哈尼****中心
联 系 人:郑师
联系电话:0879-***4747
联系地址:****街****号
墨江哈尼****中心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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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27/kYRE8J8BMqitpwL5R5A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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