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类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类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的潜在 磋商申请人 应 到 ***平台(云南省) /***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获 取 磋商 文件 ,并 于 2022 年 11 月 2 2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 磋商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LZB2022[030]号 。
2.项目名称: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类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价: ¥ 198. 13 万元 。 ( 其中 A包: ¥ 50.20万元 ; B包: ¥ 87.93万 元; C包 ¥ 60.00万 元)。
5.采购内容:
5.1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婴幼儿类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 ,包含本次采购涉及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 (具体 采购 内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需求 ) 。
5.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包,同一投标供应商允许对本项目所有标包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具体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
标包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
质保期 |
|
A包 |
婴儿辐射台(多功能) |
否 |
台 |
2 |
14.6 |
50.2 |
3年 |
|
婴儿辐射台(普通) |
否 |
台 |
6 |
3.5 |
|||
|
B包 |
否 |
台 |
23 |
0.63 |
87.93 |
2年 |
|
|
注射泵(单通) |
否 |
台 |
8 |
0.48 |
|||
|
注射泵(双通) |
否 |
台 |
4 |
0.75 |
|||
|
静脉营养配置超净化台 |
否 |
台 |
1 |
1.8 |
1年 |
||
|
心电监护仪(婴儿) |
否 |
台 |
10 |
3.5 |
5年 |
||
|
心电监护仪(成人) |
否 |
台 |
8 |
1.6 |
|||
|
否 |
台 |
2 |
8.5 |
||||
|
C包 |
婴幼儿呼吸机 |
是 |
台 |
1 |
60 |
60 |
1年 |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质量要求: 符合 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8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
9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0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 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或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纳税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 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磋商申请人 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内)。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参加C包投标的,拟供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除上述资质外,申请人不是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以下的,必须提供以上每一级别的授权)。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 磋商 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凭单位数字证书( 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文件。
3.售价:¥0.0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2.地点:****中心第五开标室(****城****中心****楼)。
注:本次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 1)网上递交:***网***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 2)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加密数字证书( CA)进行现场解密。
(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请各供应商的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意个人防护,进入开标会议现场,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各供应商代表全程均应佩戴口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 磋商 保证金: A包: ¥ 10000.00 元 ; B 包 : ¥ 15000.00 元 ; C 包 : ¥ 10000.00 元。
2.本项目 磋商 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 磋商 保证金的, 磋商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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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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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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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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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A包:10076469507001000202946 B包:1007646950700100020294 7 C包:100764695070010002029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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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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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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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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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本项目的 磋商 申请人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 磋商 申请人 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 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 磋商 保证金 ”中对 磋商 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相关费用:不论 磋商 的结果如何, 磋商 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 磋商 响应文件与递交 磋商 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网(网址http://www.****.gov.cn)、***平台(云南省)/***网(网址:http://****.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更,***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1.1%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4.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6045
八 、对本次 磋商 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 297号
电话: 0875-***2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小区(东大门)
联系方式: 0875-***8766
3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 先生
电 话: 0875-***206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0875-***8766
附件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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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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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6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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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27/oAvzYIQB9RnCWW96zc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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