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三标段)
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的委托,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三标段)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潜在投标人应****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6-0036
项目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三标段)
预算金额:¥185000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伍拾万元整,其中:
一包:¥10039000.00元,大写:壹仟零叁万玖仟元整;
二包:¥8461000.00元,大写:捌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
采购需求: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三标段)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60日内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单位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需求。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公告发布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投标单位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单位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应放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清晰可辨、支持查询需要的相关材料,对招标文件中需要查询确认、但网络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盖投标单位鲜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二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心网
方式:登****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网交易通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收取对象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及酒泉职业技术大学代理机构管理细则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0.00元,其中一包代理服务费为:¥16300.00元,二包代理服务费为:¥13700.00元。
3.收取对象及方式: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出具合规发票,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转账、网上银行、电汇方式支付。
4.收款单位及开户行信息:
收款单位: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12001254396
七、履约保证金
1.是否收取:收取。
2.收取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版)》文件精神,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6%作为履约保证金;
3.缴纳方式:向指定账户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在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有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用于损失弥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进入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
(2)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中心网站,下载“操作手册”中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政府采购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平台”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平台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网下载使用(***网址:http://www.****.vip)。
2.投标保证金的说明: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注意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网、***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①***网:http://www.****.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网址:http://www.****.gov.cn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路****号
联系人:曹智
联系方式:138****6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国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楼门店
联系人:赵永华
联系方式:133****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永华
电 话:133****6602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视频: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44/GmxcBJ8BMqitpwL583X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