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司关于做好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39号)、《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3〕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网工作***网工作已完成,***网产品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一)执行范围。省内所有开展口腔种植牙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参加口腔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主动参加。
(二)挂网产品及价格。***网产品(第一批)***网结果(详见附件)。***网采购工作动态开展,后续有意愿的申报企业,***网,****中心***网***网,挂网***网结果。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网牙冠产品公布结果后执行。
三、采购要求
(一)挂网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在“***平台药品耗材招采一体化管理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并根据临床订单需求,及时、足量按原材料医疗器械注册证上的材料组织生产,不得替换原材料,配备足够的配套工具,***网前后产品伴随服务供给的延续性,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牙冠。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做好技术培训与指导,保障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二)相关医疗机构应在“***平台药品耗材招采一体化管理系统”***网产品,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在本机构明显区域公示相关服务和产品的实际收费标准,接受患者监督。***网价格“零差率”销售;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牙冠等口腔种植耗材。
(三)***网牙冠类耗材供应配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和实际收费等情况的监测监管,重点关注和督促公立医疗机构规范牙冠采购和使用行为,积极引导未参与种植牙耗材集采和未承诺开展口腔种植收费全流程专项***平台***网价格,确保广大患者及时享受到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改革成果。
附件: 1.***网产品(第一批)
2.***网结果(电子版)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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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472/a2i-PowBzztYQAUlHFA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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