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沈阳市妇婴医院气体(瓶装)供货服务,采购单位名称:沈阳市妇婴医院,项目资金由采购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院内采购,具有气体(瓶装)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婴医院气体(瓶装)供货服务
1.2 标包名称:沈阳市妇婴医院气体(瓶装)供货服务
1.3 采购类型:服务
1.4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1.5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
1.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0元/年。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1.7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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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的物名称 |
需求数量(项) |
价格 (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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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市妇婴医院气体(瓶装)供货服务 |
1 |
40000元/年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3年。合同生效期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二、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除港、澳、台外),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处置资质的合法企业;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
2.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80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m,****.go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11 投标函、报价函:
2.12 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13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2.14.其它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氧(气态))或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医用氧(气态));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5)供应商所投医用氧(气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相关文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19日起到采购单位后勤管理科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周三16:30分,招标地点在采购单位。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电话联系: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6****2270
四、采购文件的递交
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表明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婴医院气体(瓶装)供货服务)盖章密封递交或邮寄至沈阳市妇婴医院审计科孙老师收,联系电话024--24168004,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上午11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院内采购公告仅在“***网站”(https://www.****.cn)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的时间及响应相关事项六、免责声明
本单位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网站(https://www.****.cn)除上述外,***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本单位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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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572/-F5VJZ0BXPVcpvRsE6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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