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 2023年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村排水、厕所、焚烧炉、铺装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请及时下载本次澄清文件进行编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
一、编制说明变更内容:
一、工程概况调整:
调整前:****新村***网 5624m, 拆除道路 2140 m2, 新建沥青道路 1240 m2, 混 凝土道路 900㎡,新建成品混凝土井220座,消防水鹤1座,污水处理池1座;****新村厕所1座;垃圾焚烧站1座,环保购置设备;印压混凝土地 面 18710. 78 m2, 混凝土路面 2990. 71 ㎡,荔枝面花岗岩 700. 07 m2, 混凝土路缘石 16498. 2m ; 100宽黄色双组分环氧漆 197. 42 m2, 拆除原有地面 4101㎡等。
调整后: 1、****新村***网:a、市政土石方工程:土方42079.69m³;b、道路工程:****路****㎡,****路****㎡、****路****㎡;c、构筑物工程:新建成品混凝土井220座,消防水鹤1座,污水处理设备1套;d、管网工程: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5624m;e、电气工程:电伴热带2717.29m;2、围墙工程:砖砌围墙710m。3、厕所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厕所1座,更换屋面防水、更换原有乳胶漆墙面、更换原有窗户、修补外墙面砖等。4、垃圾焚烧车间:建筑面积:142.5㎡;建筑高度:6.5m;层数:地上1层;结构类型:轻钢结构。5、地面铺装:印压混凝土地面18710.78㎡,混凝土路面2990.71㎡,荔枝面花岗岩700.07㎡,混凝土路缘石16498.2m;100宽黄色双组分环氧漆197.42㎡,拆除原有地面4101㎡等。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调整:
1、关于第11条调整:
调整前:哈市建字( 2017)151号文件《关于哈密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计取的通知》。
调整后:****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疆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计取方法的公告》( 2020年第120号)。
2、关于第13条调整:
调整前:新建标函( 2021)17号文件《关于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计取事项(试行) 的通知》。
调整后:按照《关***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新建质函[2021]2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工地建设指南》,本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暂按40000元(不含税)计入,待结算时据实调整。
三、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调整:
1、取消第2条中第(2)条: a 、 ****新村***网:土石方工程按市政土石方工程一类工程计取费率,道路工程按道 ****广场工程三类工程计取费率,构筑物工程按桥涵及构筑物工程三类工程计取费 率,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四类工程计取费率,***网工程按市政各类管道、场站安装路 灯及配电工程三类工程计取费率,电气工程按市政各类管道、场站安装路灯及配电工程三 类工程计取费率,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入。
b、****新村厕所:装修改造建筑安装工程按建筑安装四类工程计取费率,装饰装修工程 按装饰装修四类工程计取费率,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入。
c、垃圾焚烧车间: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按建筑安装四类工程计取费率,装饰装修 工程按装饰装修四类工程计取费率,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入。
d 、 ****新村铺装:土石方工程按市政土石方工程二类工程计取费率,道路工程按道路工 ****广场工程三类工程计取费率,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入。
2、关于第4条调整:
调整前:本工程工程暂列金: 480000. 00元(除税价)计入,其中预备费按 450000. 00元(除 税价)计入,维稳安保费按 30000. 00元(除税价)计入,待结算时据实调整。
调整后:本工程工程暂列金: 510000.00元(除税价)计入,其中预备费按450000.00元(除税价)计入,维稳安保费按30000.00元(除税价)计入,疫情防疫费30000.00元(除税价)计入,待结算时据实调整。
3、关于第5条调整:
调整前:本工程专业暂估:污水处理设备暂按 600000. 00元(除税价)计入;环保设备:船式垃圾箱按40套计入,共计224000元(除税价)计入;环保设备:分类果皮箱按200 套计入,共计160000元(除税价)计入。
调整后:本工程专业暂估:污水处理设备暂按 600000.00元(除税价)计入 。
4、删除第6条:疫情防控费、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暂未计入。
5、删除第8条:本工程计价软件为 GCCP6. 0,软件版本号为: 6.4100. 28.118
二、开标时间变更
原开标时间为: 2023年04月06日上午10:00
现延期变更为: 2023年04月12日上午10:00
三、保证金缴纳时间
原保证金缴纳时间为: 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04月06日
现延期变更为: 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04月12日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04月06日
现延期变更为: 2023年03月16日到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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