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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温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XGKXJDY2026-041
项目名称:温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温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检验科采购一台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1仪器通量:具有≥62个孵育位。2鉴定原理:采用生化反应法,对分离出的微生物进行鉴定。3药敏检测原理:以微量肉汤稀释法为基础,结合氧化还原方法(比色)、比浊法测定抗生素最低抑菌浓度(MIC)。4包含5种药敏板卡,能够检测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阳性杆菌、革兰阴性菌(肠杆菌、非发酵菌)、真菌(酵母菌、丝状真菌、隐球菌),对β溶血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丝状真菌以及少见的致病菌李斯特菌属、蜡样芽孢杆菌、卡他莫拉菌、弧菌属、隐球菌均具备较好的药敏检测能力;包含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样真菌鉴定药敏复合板。5 ≥120孔板卡,多浓度包被,真实MIC值检测。6细菌包被抗菌药物为20-26种、4个及以上浓度抗菌药物数量>15种,***网技术方案必报药物全覆盖,折点全覆盖。(提供证明文件)7具备完整的真菌解决方案,包括培养基及真菌药敏板卡,覆盖真菌的培养、鉴定、药敏流程;便于科室真菌的全流程处理,更准确完成真菌鉴定及抗真菌药物指导。(提供同品牌培养基及真菌药敏板卡资质证件)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约定内的全部货物送至温泉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竞价方的《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货物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以上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注册证(备案凭证)登载内容完全一致。中标后,签订合同、产品验收及资产入库的名称均以该注册证(备案凭证)上的名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5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线上
方式:***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人民医院
地 址:温泉县
联系方式:0909-***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0909-***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倬
电 话:0909-***360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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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县域医共体医疗质量与安全提升工程一标段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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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61/Sp-30aABMqitpwL5cci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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