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く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22〕140号)精神,结合《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く昆明市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昆医保通〔2023〕16号)、《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开展专项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做好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内部审计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号)要求,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基金及专项资金内审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审计服务(B0302 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医保基金内部审计范围:202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取不低于30%的县(市)区进行现场审计,并出具基金内部审计报告。
(1)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包括: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和草案内容的合理、合规、合法性;预决算编制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预决算报告程序的合规性。
(2)医保基金支付。医保基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建立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机制;是否执行基金结余留用政策;是否按照医保待遇政策规定报销;是否严格医保基金支出户资金拨付流程。
(3)经办机构财务管理。各级经办机构医保基金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是否建立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定期对账制度;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是否严格按照《社保基金会计制度》和医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医保基金内控和风险管理。各级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或办法,制度内容是否完备,风险点是否在监控范围内;医保基金是否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实行结算、审核、报销;经办管理规程是否规范,各项业务是否按照规范的业务规程办理;是否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使用、挤占挪用、欺诈骗保、医保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5)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署、审计署驻昆特派办、省纪委省监委、省人大常委会、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等纪律检查部门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正式移交省、市医保局进行整改或督促整改事项;内部审计发现需要整改事项。国家和省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执行,不纳入内部审计范围。
2.专项资金内部审计范围: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抽取不低于30%的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3.2024年“三公”经费、工会经费内部审计范围:覆盖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中心、昆明市医疗****中心,进行现场审计,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
(二)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聘请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协助开展医保基金内部审计,进一步强化基金管理和提高基金管理使用效率的作用,对医保基金管理实施全过程内部审计监督。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2025年预算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五、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近三年行业内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提交比选文件
有参选意向的承接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密封,一正两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资质证明(见承接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拟配备的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信息(提供团队成员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等)等,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桂丽0871-****1994
地址:云南省****中心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654/mi5Aw5YBXG8yLQaYJ7Z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