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 2022-2023年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 2022-2023年度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宿开管【 202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宿迁市经开区基础设施项目,包含人民大道(西湖路 -福州路)提升改造工程,长约8.7km,路基宽度40m;深圳路(富民大道-振兴大道)拓宽改造工程,长约0.6km,路基宽度36m;常州路(武进路-通州路、东吴路至南京路)新建工程,长约1.5km,路基宽度24m;绍兴路(汕头路-北京路)提升改造工程,长约0.9km,路基宽度20m;发展大道(西湖路-致富路)一体化改造工程,长约10.6km,路基宽度53m;上海路(迎宾大道-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长约3.3km,路基宽度40m;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面修缮工程;****苑南路(人民大道-发展大道)新建工程,长约0.5km,路基宽度30m;****苑北路(世纪大道-发展大道)新建工程,长约1km,路基宽度24m;双虎路(南京路-广州路)新建工程,长约0.9km,路基宽度20m;北大街西延段道路新建工程,长约0.4km,路基宽度32m;人民东路拓宽改造工程,长约0.8km,路基宽度25m;丹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大道、民便河-富康大道)新建工程,长约1.2km,路基宽度分别为24m、18m;临沂路(富民大道—迎宾大道)新建工程,长约0.5km,路基宽度18m;武进路(通湖大道-常州路)新建工程,长约0.6km,路基宽度16m;重庆路(通州路-东吴路)新建工程,长约0.6km,路基宽度24m;浦东路(发展大道-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长约1.9km,路基宽度22m;平安大道(青岛路-厦门路)提升改造工程,长约0.8km,路基宽度16m,均采用交通标准。
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监控、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共设 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包括道路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后续服务等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3 项目周期:
深圳路(富民大道 -振兴大道)拓宽改造工程、绍兴路(汕头路-北京路)提升改造工程、发展大道(西湖路-致富路)一体化改造工程、上海路(迎宾大道-通湖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面修缮工程、****苑南路(人民大道-发展大道)新建工程、****苑北路(世纪大道-发展大道)新建工程、双虎路(南京路-广州路)新建工程、北大街西延段道路新建工程、人民东路拓宽改造工程每条道路工期均为210日历天。
人民大道(西湖路 -福州路)提升改造工程工期为790日历天。
常州路(武进路 -通州路、东吴路-南京路)新建工程、丹阳路(世纪大道-人民大道、民便河-富康大道)新建工程、临沂路(富民大道-迎宾大道)新建工程、武进路(通湖大道-常州路)新建工程、重庆路(通州路-东吴路)新建工程、浦东路(发展大道-迎宾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平安大道(青岛路-厦门路)提升改造工程每条道路工期均为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道路交工验收后 24个月;由建设单位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组织交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 1)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 3)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①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②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成员方)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 4)信誉要求: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5)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
施工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应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证)。
( 6)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投标报表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7)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8)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 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 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网址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网员注册后,***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 5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 象 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中心、***网站、***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大楼
联 系 人:吴彦南
电 话:188****1357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楼
联 系 人:周演演
电 话:0527-****5588/181****8157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平台***平台网上全天预约,***平台购买文件,***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无需缴纳费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 1)***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平台(http://****.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网上预约操作。
(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 3)***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网上预约为准(***平台、***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年06月30日09时30分。
2022 年 0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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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72/94TJcIABDBMyXD3vOQ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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