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芦蒿产业基地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编号: 320723-JSGC-2022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芦蒿产业基地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振组 [2021] 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芦蒿产业基地附属工程施工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县南岗镇 。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内容主要为 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芦蒿产业基地附属工程施工 ;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3 合同估算价 : 3894524.37 元
2.1.4工期要求: 2 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2 年 04 月 25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 2 年 05 月 14 日 ,
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内容主要为灌云县西部岗岭地区芦蒿产业基地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 2017 】 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 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在有效期内)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自 20 20 年 03 月 29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 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 21 年 03 月 29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 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 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 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 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符合 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要求:
( 1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 2011 】 13 号、苏清办【 2012 】 14 号、苏清办【 2013 】 10 号、苏清办
【 2014 】 5 号、连清办【 2011 】 9 号、连清办【 2013 】 6 号文、连清办【 2014 】 4 号、连清办【 2015 】 6 号文、连清办【 2015 】 9 号文、连清办【 2015 】 15 号文、苏清办【 2016 】 7 号文、连建招【 2009 】
277 号文、连清办【 2016 】 2 号、连清办【 2017 】 5 号、苏清办【 2017 】 6 号、苏清办【 2018 】 4 号、 苏清办【 2019 】 3 号、连清办【 2019 】 3 号、 连清办【 2021 】 3 号、苏清办【 2021 】 2 号 、 苏清办【 2021 】 5 号 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 2 )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 [2010]7 号文等,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 [2018]215 号文件。
(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2013 ) 508 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 2018 】 96 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
( 5)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 〕 236 号文、苏建建管〔 2016 〕 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 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 6 )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20 21 年 8 月 - 202 2 年 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 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 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7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 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 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 据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 市规〔 2019 〕 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 8 )资格审查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202 2 年 03 月 29 日 -20 22 年 04 月 14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 传的截止时间 为 : 202 2 年 04 月 14 日 1 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 、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 202 2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前 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完成投标文件。
2 、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网络、电源(不间断)、 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 且是最新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
1、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
6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近 6 个月( 2021 年 8 月至 202 2 年 1 月 )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7、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
8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9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如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 。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7- 9 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对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按合同价的 10% 支付预付款, 工程量完成 70%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全部完工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含 3% 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 票。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柒万柒仟捌佰元整 ( 77800.00 元 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 ***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鑫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灌云县南岗镇同兴社区 地 址: 灌云县县政府南侧
邮 编: 222 2 00 邮 编 : 222200
联 系 人: 胡镇长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159****7536 电 话: 187****2535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
12、其他要求:
1、***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 .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网站***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号(****中心)
江苏 CA和签章业务:****路****号(****中心****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网站:***网
2、***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 电子标书制作:***网 “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 .0 ***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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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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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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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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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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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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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本地技术 |
0518-****1319 |
CA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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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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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名称 |
CFCA |
国信 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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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丽丽 180****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2787 (微信同号) |
周梦雪 152****3303 魏飞 182****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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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公司客服 400****366 |
客服电话: 4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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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中心****楼大厅 CFCA 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中心****楼[ 国信 CA] 窗口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 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 新冠疫情 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 “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苏康码”绿码和新冠 疫苗接种 证明,****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 、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 、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 、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 疫苗接种 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 、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 疫苗接种 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 “江苏政务服务” app 。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 “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 疫苗接种 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 、疫情期间, 代理机构 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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