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胜阳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胜阳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徐州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 高审备 【 20 22 】 23 号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胜阳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高新区三堡街道办事处,胜阳社区,胜阳大道东侧、纬四路北侧、经七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 总占地面积约 18845.60平方米,计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36万平方米, 其中 地下面积 约 1.87万 平方米( 含人防建筑面积约 0.57万平方米 )。拟建设包含安置 房 、 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 商业、物业 等用房 及配套建设道路、水 、 电 、 管网、绿化、亮化 、电力等相关附属工程 。
2.1.3合同估算价:约 305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90 日历天;具体开 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 质量标准:
( 1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方案范围内的 全部建设 内容, 包括 但 不限于项目的前期报建、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网、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弱电、本期方案范围内 及 外临时用水及用电 、项目供水、供配电 、 燃气、 通讯、智能化 等工程 ) ,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一揽子 交钥匙工程。
(1) 设计内容包含:本 期实施 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 ①本项目 一期工程 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包含 本期方案 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通讯、智能化、供配电、消防、景观绿化、人防、***网、等所有工程设计)及后期服务; ②初步设计审査办理;③人防、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办理;④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⑤ 配合前期报建、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⑤其他。
( 2)施工内容包含: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工程设备购置 (含电梯) 等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 甲 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甲 级设计资质, 并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壹 级注册建筑师 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或建筑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或 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 1) 投标人 201 7 年 01 月 0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 或 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01月0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单项合同 金 额在 18000 万元及以上 或单项合同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38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提供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提供工程施工业绩均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 作平台 ”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企业信用报告( 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s://www.****.gov.cn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 0516-****5971)。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平台”中备案。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 。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
3. 8 根据《****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 2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免费。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2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网上不见面开标,***平台(www.****.com.cn)
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 http://www.****.com.cn)、 ***平台(****.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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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徐州高新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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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徐州铜山新区珠江路 11 号高新区管委会 ****大楼 |
地 址: ****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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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周忠立 |
联 系 人:周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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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1100 |
邮 编: 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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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16- 83530176 |
电 话: 0516-****0586 |
2022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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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72/CH19wYMB9n086mDd_NP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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