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苏轨运招( 01 ) 2022-7 号
2. 项目名称: 苏州市轨道交通 1 、 2 、 3 、 4 号线车站公共区卫生间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最高限价(含税): 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叁仟陆佰元( ¥113,3600.00 )
投标人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5.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就 1 、 2 、 3 、 4 号线正线车站公共区卫生间增设的便民手纸采购、售后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6. 服务期限:
2022 年 10 月 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 5 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 5 年)具有保洁用品销售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供货内容须包含卫生纸),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合作方的。
3. 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4.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1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2 )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 4 )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批次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批次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执行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2 年 8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 9:30-11:00 , 13:3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竹园路 880 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1 ****楼;
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必须要规范佩戴口罩,并出示 48 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苏康码”、“行程码”须为绿色码。(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单位账户银行转账、现场支付宝扫码转账或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 3 家时,招标失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 09 : 30 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会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 668 号,****大厦;
3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网站( Http://www.****.com )、 ***平台( http://www.****.com )、***平台( http://www.****.com )、 ***网( http://www.****.cn )上发布,以***网站( http://www.****.com )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苏州市轨道交通 1 、 2 、 3 、 4 号线车站公共区卫生间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重新招标公告;本次公告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 3 家时,招标失败,不再重发公告。
2. 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招标公告另有规定除外);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4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5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现场踏勘及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苏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身份证明及 48 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参与开标活动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等其他事宜。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供应商参与***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 “ 苏州轨道交通 ” 官网 -“ 招标信息 ”-“ 供应商注册 ” ( http://****.com ),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 “ ****中心” 《***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
6.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 1 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5 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 3 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6]9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一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 880 号
联 系 人:羌伟
电 话: 0512-****3297
传 真: 0512-****3297
邮 箱: qi****@****.com
邮政编码: 215101
(九)监督部门: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投诉电话: 0512-****9165
监督投诉邮箱: 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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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72/zi9NyoIB2nSVz7l78Fv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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