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有关补遗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1(2)项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修改为:
“ 步骤一: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2)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进入步骤二的评审。
步骤二: 通过步骤一评审的投标人中按以下情形确定有效最低价:
技术部分得零分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纳入有效最低价的确定范围。
情形一:若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2)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且去掉技术部分得零分的投标人后 (没有得零分的则不去掉) ,剩余投标人大于 等于 6家的,则 剩余投标人 技术部分得分排名为 前 5 /6的投标人(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 为 有效最低价的确定范围;
备注 :若出现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则按照同一名次处理。如:剩余投标人有6家单位,技术部分得分第5名的单位有2家得分一致,则6家单位均纳入有效最低价的确定范围。
情形二:若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 2.2.2(2)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且去掉技术部分得零分的投标人后(没有得零分的则不去掉),剩余投标人小于6家的,则 剩余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为 有效最低价的确定范围;
步骤三: 纳入步骤二中有效最低价确定范围的 报价最低的为有效最低报价( A),其得分为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满分 70 分,最高报价( B)的得最低分 67 分,剩余其他投标人(即报价在前述有效最低报价( A)与最高价(B)区间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照插入法计算。
插入法计算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总报价得分 = 70 -( 70 - 67 ) ╳(投标总报价-A)/( B -A)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步骤四: 前述投标人的 报价小于 等于 A的,其得分为 70 分。
前述投标人的 报价大于 等于 B的,其得分为 67 分。
举例:
情形一:某项目中,投标人共计 10家,且10家单位均已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2)目评审合格,其中投标人A报价19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20分;投标人B报价25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9分;投标人C报价24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8分;投标人D报价23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7分;投标人E报价22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6分;投标人F 报价21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5分;投标人G 报价20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4分;投标人H报价19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3分;投标人I报价18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投标人J报价26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则本项目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 去掉技术部分得零分的投标人 I、J后,剩余技术部分得分排名前5/6即6个投标人A、B、C、D、E、F进行计算 ) 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19000万元;
A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70 分;
B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67 分;
C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70 -( 70 - 67 ) *(24000-19000)/(25000-19000)= 67.5 分。
I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70 分;
J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67 分。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情形二:某项目中,投标人共计 10家,且10家单位均已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2)目评审合格,其中投标人A报价19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20分;投标人B报价25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9分;投标人C报价24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8分;投标人D报价23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7分;投标人E报价22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16分;投标人F 报价21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投标人G 报价20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投标人H报价19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投标人I报价18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投标人J报价26000万元,其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则本项目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去掉技术部分得零分的 F、G、H、I、J投标人)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19000万元;
A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70 分;
B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67 分;
C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 70 -( 70 - 67 ) *(24000-19000)/(25000-19000)= 67.5 分。
F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70- ( 70 - 67 ) * ( 21000-19000 ) /(25000-19000)=69分
I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70 分;
J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得分为 67 分。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二) 专用合同条款 6.1.5条修改为“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 号)、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33号) 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
承包人应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围挡,承包人采用的围****城乡建委发布的标准图集( DJBT50-133)中选用,做好施工围挡,围挡应整齐美观,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和保洁,围挡高度满足规范要求,费用按《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文件”。
注: 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5000012023091300101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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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73/yn5WKYsBkNKg6NPLabx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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