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心字〔2022〕72号)和《关于线上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心字〔2023〕93号)文件精神,太****中心和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小组,对太原市小店区云水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等5家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并经评估小组会议通过,以下5家医疗机构拟纳入太原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一、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5家)
1、太原市小店区云水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
2、太原市迎泽区赵北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3、****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4、太原市万柏林区玉园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5、太原理工大学医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6.26-2026.7.2)。在公示期间内对以上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以实名方式向太****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反映。
通信地址:****路****号太****中心医药
机构服务科。
特此公示
太****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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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900/6WuVAp8BMqitpwL5Nvq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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