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太原市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太原市医疗保障局拟对2024、2025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现通过比选方式选定实施机构,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对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2024、2025年度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范围具体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具有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的经验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经验,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监管单位处罚(需提供声明文件);
(六)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保密制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费用标准
按照太原市财政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支出标准(试行)》(并财预〔2021〕84号)进行总额控制。
四、比选程序
(一)比选材料
1.报价函或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参选人企业简况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
6.业绩要求:近3年内从事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审计3项以上
7.人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余审计人员根据具体工作任务选派技术骨干,确保优质、高效、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8.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纳税凭证
9.无违法记录声明
10.未受到监管单位处罚声明文件
11.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参选方式
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纸质比选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密封胶装),文件封面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流程
比选评委:由机关纪委、局办公室、局规信法规科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委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
评选办法:综合考量比选申请人报价、工作方案、业绩等因素进行选定。
结果确认:确定中选机构后,***网发布中选公告。
五、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各意向单位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相应比选材料报至太原市医疗保障局323室(****路****号),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聪
联系电话:68****23
太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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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7900/f5x5waABMqitpwL5zLk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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