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 已经天津市 西青 区 行政审批局 以津 西审投投资〔 202 2 〕 2 3 号 文 《关于同意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 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为 西青 区财政 筹 措 。招标人为 ****中心, 招标 代理机构为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次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筑北部围堤 4.733km;新建连通涵闸一座,设计流量14m³/s;现状围堤加高,全长1.5km,同时对围堤浆砌石护坡局部破损处进行维修加固;东南部林台边坡加固,维修加固长约4.598km;拆除鱼池围埝长约5.2km。
2.1.2 本项目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2 年 6 月 21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3年5月31日 , 共计 3 45 日历天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共 2 个标段。
( 1 )标段名称: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合同编号: YDSKWDGZSG/HT-2022-01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新筑北部围堤 桩号 9+300~12+483 段,长 3.183 km ; 新建设计流量 14m 3 /s 连通涵闸一座 。
( 2 ) 标段名称: 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合同编号: YDSKWDGZSG/HT-2022-0 2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新筑北部围堤桩号 7+750~9+300 段,长 1.55km ;加高现状围堤长 1.50km ,围堤浆砌石护坡局部破损处进行维修加固;加固东南部林台边坡长 4.598km ;拆除鱼池围埝长约 5.20km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 5% 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以上(含 贰 级)资质 , 近五年 ( 201 7 年 5 月 1 日~ 202 2 年 4 月 30 日) 具 备水库或堤防项目 的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201 9 年 1 月 ~ 202 2 年 4 月 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 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 2 年 5 月 1 6 日 ,每日 9 时~ 11 时, 14 时~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 每 标段 每套售价人民币 15 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 名称 :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银行账号: 12050164590000000494。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1497393421 @ qq .com ,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3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中心****楼***平台第二开标室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 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 www.****.com )、***网( http://****.gov.cn )、 ****中心网( www.****.cn )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心
招标人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 4 号
联 系 人: 李长青
电 话: 022-****1349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城
联 系 人: 张希丹
电 话: 151****0063
邮 箱: 1497393421 @ qq .com
发 布 日 期: 202 2 年 5 月 9 日
异议受理单位: ****中心
受理负责人: 李长青
电话: 022-****134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 赵 彦 春
电话: 022- 2792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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