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 24 年 1 月 5 日我局拟对 3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 24 年 1 月 5 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8582354
传 真:0477-***189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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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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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同威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李家塔村后街沟社 |
内蒙古同威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5000头、出栏肉牛2500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牛舍及动场、管理用房区、饲料区、粪污暂存间、***平台、医疗废物暂存间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 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9万元 。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牛舍定时喷洒除臭剂,保持舍内通风,采用干清粪的方式,牛粪日产日清,合理设计日粮等;堆肥间全封闭,顶部设置全自动除臭剂喷洒机,每日定时喷洒除臭剂;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氨、硫化氢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饲料加工车间全封闭,饲料加工废气经饲料加工机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 水污染 防治措 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原则设计给排水。牛尿经垫料吸收后,与牛粪一起清至粪污暂存间; 青贮渗滤液拌入饲料供牛食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布尔陶亥苏木污水处理站处理 。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牛粪、饲料残渣及废垫料清运至粪污暂存间暂存,外售内蒙古两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病死牛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冷冻柜,委托第三方单位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5、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HJ 610-2016)等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1252-2022)中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厂区渗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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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能源集团察哈素煤矿2022年安全改造项目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广场内东北侧 |
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原料棚、 粗破车间、 细破车间、筛分车间、充填车间、原矸石仓、成品矸石仓、水泥仓、沉淀池、蓄水池、充填钻孔、充填管路 以及配套相关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设计膏体 充填 规模为 178.22万 吨/年 , 充填区位于3 5 采区内 , 分为充填一区和充填二区。 项目总投资 988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 |
废气: 煤矸石存于矸石仓内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仓顶排空措施,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尘装置+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须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限值要求;水泥暂存于水泥仓内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仓顶排空措施, 颗粒物须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中相关 限值要求 ; 通过采取全封闭和喷淋洒水等措施,确保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 地面冲洗水进入地面沉淀池,管路管路冲洗用水排入井下沉淀池,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噪声: 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 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 )要求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煤矿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3 |
远景现代能源装备制造项目(10.5GWh) |
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 |
远景动力技术(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远景现代能源装备制造项目(10.5GWh)(以下称扩建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内远景动力技术(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远景现代能源装备制造项目,扩建后生产能力为10.5GWh,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房内升级改造并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新建实验室等。扩建工程设备升级、增加、改造方面新增投资约50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新增投资为1465万元。 |
(一)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及时清扫,加强通风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减振垫、隔声围挡等;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正极配料废气、正极极片分切废气、负极配料废气、负极极片分切废气及卷绕、装配、化成、模组废气通过各自设备自带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内固定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正极匀浆废气、负极匀浆废气、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7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要求;正极涂布烘干废气采用二级冷凝+转轮式沸石吸附NMP溶剂回收系统回收NMP溶剂,未被回收的涂布烘干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27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要求;装配工序真空烘烤废气、一次注液废气、化成老化废气、二次注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过滤(滤袋除油)+碱洗+水洗+除雾+抗堵型E-RTO(电加热)处理后27米高排气筒排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包括:生产车间均为密闭洁净车间;污水处理站密闭加盖;电解液车间为密闭车间,电解液储存于密封金属桶内,取用时为氮气推压,全程为密闭状态。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正极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负极涂布烘干冷凝水、厂房1碱洗喷淋排污水、厂房2碱洗+水洗喷淋排污水、恶臭喷淋废水、实验室废水由正极预处理设施(50立方米/天,芬顿氧化)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负极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由负极预处理设施(30立方米/天,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恶臭喷淋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厂房1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定期排水、锅炉软水制备浓盐水等含盐废水排污园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排污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为80立方米/天,采用两级AO+MBR工艺,处理后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园区污水厂纳管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报告表提出,本次扩建对NMP罐区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改造。 报告表提出,本次扩建后,全厂共设置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线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做好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乱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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