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数行审字〔2024〕27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审核,鄂尔多斯华健医院医疗机构校验合格。准予鄂尔多斯华健医院减少诊疗科目:产科专业/新生儿专业/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增加诊疗科目: 职业病科/病理科(协议)。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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