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对兰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调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与调查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5万元;
4.采购需求:放射诊断设备检测要保留主要性能指标(如水CT 值,噪声,高对比度分辨力,低对比度分辨力等)的影像资料,必要时留存计算方法、判断依据等;放射诊断场所防护检测中,要严格按标准要求对检测点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结果分析中应特别注意本底值扣除、仪器响应时间修正等问题;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场所防护检测应特别关注。(具体需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材料;
2.供应商须为兰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放射设备检测机构;
3.投标人需取得CMA认证或CNAS认证资质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所监测对象的检测项目);保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合适,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职健科;( 1510室)
3.方式:现场获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磋商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及磋商地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会议室。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2017〕14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卫生健康委
地址:****广场
联系电话:84****10
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四新
联系电话: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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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120/pq2fXZkBg7S5K-6314v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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