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柳州监狱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6202208222062833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覃警官 0772-***8451
报价起止时间: 2022-08-25 17:56 - 2022-08-27 17:56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
供应商规模要求: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柳州监狱物业服务采购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物业服务包含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和保洁服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园林绿化养护区域面积:约为198500㎡(以实际为准)。 (二)保洁服务区域面积:约为257880㎡(以实际为准)。 (三)项目预算:98万元。 (四)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未尽事宜,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次要参数要求: |
1年 | 98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及报价(2022).docx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 柳江县 洛满镇 柳州监狱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服务要求 | (一)从业人员在岗时必须佩戴工作牌(内容包含物业公司名称、姓名、相片),着装统一。 (二)成交供应商须为从业人员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内如有劳资纠纷由成交人负责协商处理,与采购人无关。 (三)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要求配置人员,按规定提供服务,并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人员防疫工作,并在服务方案中提供相应的防疫管理预案。 |
| ▲现场踏勘要求 | 由于项目内部环境的特殊性(远离市区、点多面广、监管环境要求较多、作业严格),所有拟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以利于科学编制服务方案,核定服务成本。踏勘事宜联系人:覃警官;联系方式:0772-***8451。踏勘分两个时间段:(1)2022年8月26日上午10:00;(2)2022年8月26日下午16:00。过期不候。踏勘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无近7天中、高风险旅居史,完成疫苗接种。 |
| ▲采购政策要求 | 本项目采购标的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投标人须如实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情况负责。供应商如提供虚假声明谋求中标的,一经查实,还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合同已经生效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按成交人违约处理,并向财政厅通报处理。 |
| 重要警示 | 1.成交人必须按照《民法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柳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要求向员工足额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2、进驻之日起,中标单位须向采购方提供全体员工名单,实际投入人员必须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名单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单位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服务期内,成交人必须足额配置服务人员,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中标方未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技术人员补员期为一个月,其他人员半个月),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 5、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
| ▲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须上传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表(格式见附件),注明响应偏离内容与说明。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2019-2021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单位据实提供。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单位据实提供。 6.服务方案及各服务内容费用明细(格式自拟)。 7.拟派驻服务人员名单及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9.与此项目内容相关的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其他:必须按规定提供连续的扫描件(PDF格式),不接受分散扫描文件。分散零星上传文件的,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编制文件时应条目清晰,证明资料齐全,一目了然。如因文件目录混乱,证明资料杂乱无章,导致采购人评审困难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服务期限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 付款条件 | (1)本项目按进度凭合法发票支付。在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下,采购人于合同生效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往后按月支付,即当月服务费用于次月进行结算。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每月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预付款)/12。 (2)成交供应商于当月25日前,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正式发票并送至采购人,采购人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次月30日内付清完毕。 |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金额的2%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
| 质保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做好详细的物业管理方案及各服务内容费用明细。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供的,或提供的方案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视为不满足实质性需求。 (2)供应商需对本项目进行服务承诺。 (3)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上传投标文件。 (4)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没有实质性响应或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文件被否决。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23/Fdlv1IIBgwN4-tFAN-74.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