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财务统计案例研讨室项目
项目编号: 6202211306546585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雪芳 159****4806
报价起止时间: 2022-12-07 09:00 - 2022-12-07 09:46
采购单位: 广西财经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像素:1.像素间距:≤1.86mm;屏幕像素密度≥289032 点/㎡;其他: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一批,详细参数及设备目录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22837.52 | 海信/hisense |
| 服务器/Server/工作站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服务器/Server/工作站; 其他:无纸化管理服务器、智能一体式流媒体服务器等实验室设备一批详细参数见附件(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470671.48 | - |
买家留言:项目详细需求见附件,请供应商按照附件清单进行响应
附件: 采购需求清单(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财务统计案例研讨室项目需求响应表).xlsx
响应附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校提供的附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盖章上传,总报价不能超过项目总预算价,有品牌型号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响应,未提交合格响应文件的做无效报价处理。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成交价格重新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西乡塘区 西乡塘街道 ****路****号广西财经学院10办106 王颖
送货备注: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其他 | 1、本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满足,其他未带★号的技术参数偏离不能超过3项,否则反向竞价将视为无效,不予验收。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竞标技术参数的标准,一旦发现与招标参数不符,即使设备已交付使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且成交人需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3、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必须包含货物、运费、装卸费、安装人工费、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本清单内所有设备拆箱按采购人要求安装至指定的位置,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现场勘查,现场探勘时间为: 2022年 12月6日上午9:30时统一进行,需要到现场勘探的单位请提前联系并按有关防疫要求提交材料后进行,联系人:潘老师,电话:155****5686。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30%,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并按合同供货清单清点无误后预付合同总价8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分阶段付款。 |
| 售后服务 | 1、保质期壹年,免费上门安装服务。为确保售后服务,成交人必须在南宁市有售后服务能力,以便做到本地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安排做不定期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高效使用;故障响应时间: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反应,并立即作出详细的故障处理方案并在3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24个小时排除故障; 2、培训要求: 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培训要求: (1)根据采购的设备,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2)列出具体计划并安排实施高水平的培训; (3)培训应包括所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常见故障现象及诊断、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操作系统使用等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1、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依据采购文件实质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索赔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正品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所有产品除满足《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表》要求的技术参数外,其余均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出厂标准配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需求规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该产品。 |
| 质量保证: | 1、采购货物必须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功能。 2、为保证核心设备的可靠性服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2% 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或在三年内尽到质保义务,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611957485481 |
| 交货期及安装期: | 自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送货,2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如期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处罚。 |
| 合同签订期及地点: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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