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淳国资委[2018]3号)规定,现将所属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租赁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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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公交站点 |
广告橱窗规格 |
租赁期限 |
投放广告内容 |
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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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场 |
3.4*1.5米 |
2026.9.04-2026.12.03 |
淳安千岛湖凰后医疗美容诊所宣传 |
杭州星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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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鱼味馆 |
1.2*1.9米 |
2026.9.04-2026.12.03 |
淳安千岛湖凰后医疗美容诊所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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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租赁费 |
17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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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红芳 联系电话:65****42
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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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36/TAV4aqABLRKCxEZfPg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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