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条款,现对因违规违约、未续签协议、主动申请等原因已解除、终止、中止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138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138家医药机构自解除、终止、中止协议之日起,贵****中心已停止或暂停与其进行相关医保费用结算。
附件:2026年一季度贵阳贵安解除、终止、中止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xlsx
贵****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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