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拟对160家未完成2025年度医保协议续签的医药机构予以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贵****中心进行反映,公示结束后我们将按程序终止协议。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0851—87989957
附件:拟终止贵阳市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贵****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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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8385/1CqvgJYBXG8yLQaYWsW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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