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批准,现将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诊疗科目加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细胞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
核准变更后登记事项: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健康体检)/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细胞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外科;小儿普通外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小儿泌尿外科专业;小儿胸心外科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特此公告。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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